
注,此文内容真实并非杜撰,笔者建议理性阅读!
每当我们提到看守所这个地方,它总会给人们带来一种神秘感,尤其是对那些羁押在这里的死刑犯更是充满了好奇,很想知道被关押的死刑犯究竟是如在这里何度过的?虽然说看守所不同于监狱,但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与防范之严密也绝不逊色于监狱,同样是高墙电网以及有武警战±荷枪实弹进行日夜看守。
1983年,当时我在当地某矿务局从事井下工作(安全监查),同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严历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的专项运动,这场运动在当时被称之为“八三八严打”运动,仅在一夜之间全国各地警方就抓捕了大量的各种违法犯罪人员。仅在我们当地的“看守所与收审所”就已经达到了人满为患的程度。这场专项运动充分的体现了“从严,从重,从快”的打击力度。由于当时看守所缺少警力我被抽调到当地看守所成为了一名“帮办”(辅警)主要负责看管在押人员(犯罪嫌疑人)。

在当时看守所关押了很多“重刑犯”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死刑犯,当时他们(死刑犯)并不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有多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许在他们(死刑犯)的潜意识里就产生了某种不祥的预感,更离奇的是他们(死刑犯)居然能准确的预测到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最真实的死刑犯是如何走向刑场的?
当年在看守所通常把死刑犯都称之为“重刑犯”,他们被押入看守所的监号之前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搜身,任何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是绝对不允许流入到监号的,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手机,戒指,耳环”,日常随身携带物品如“钥匙扣,金属拉链,打火机,鞋带,裤腰带”等均属危险品之列一律收缴并由看守所统一保管,等到结案之后便会归还给主人或者是家属。然后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他们(重刑犯)砸上脚镣。标准的脚镣重量为17.5公斤,脚镣两端的开口处是用铁铆钉铆死的,不借助专用工具是无法打开的。这一系列的流程完成之后被关入普通监号进行统一看押管理。为了防止重刑犯(死刑犯)因恐惧那不可抗拒的死亡从而产生如自伤, 自残,自杀,或者是伤害他人等过激行为,所以说在夜间每个监号都有两名在押人员轮流值班看守,如果发现重刑犯有异常举动则会进行制止,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警(看守)报告前来处置。所以说,至于网上所传的 重刑犯或者是死刑犯会被单独关押(单间)这种说法是根本不存在的。

当一名死刑犯被决定执行“死刑”不仅有着极其严谨的法律程序,而执行“死刑”的流程也是十分复杂的。我们都知道,当一名十恶不赦的死刑犯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他们还有一项最后的权利,那就是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并等待高法的依法核准并下达终审裁定书,但这个过程是需要时间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死刑犯的核准时间为一至两年,如果案情复杂涉及人员众多审核时间还会有所延长。而这段时间对于一名死刑犯而言无疑是一种煎熬,所以,他们(死刑犯)每天都无不在恐惧中度过。在看守所的死刑犯通常都会请同监号的在押人员为自己“量刑”已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当然了,同为在押人员自然也会尽量的去满足他。此如说, 明知此人(死刑犯)是必死无疑(死刑)通常也会故意为他找出一些对他有利的情节,而最后得出的结论大多都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也就显现的有些焦躁不安,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似乎产生了某种不祥的预感,尤其是周六或者是周日的早晨(提审)这种预感尤为强烈,他们(死刑犯)通常会把家属提前送来的新衣服试穿一遍,莫名其妙的向同监号的在押人员道一些诀别之言。
无论是预感也好巧合也罢,该来的终究会来,当他们(死刑犯)被提出监号,尤其是看见有武警战士在场那么也就意味着预感即将成为现实。接下来就是由法院的工作人员为其宣读高法下达的终审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后由法警上前为其解除手铐,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使用专用工具为其打开脚镣,由武警战士改换成“法绳” 进行捆绑。最后可以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同时也可以吃上最后一顿餐饭。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里,只有充分的去学法,懂法,守法 才能够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