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路虎女事件迎来大结局,没有所谓的反转,官方解释的很清楚

辣条小剧场 2024-09-03 20:03:38

青岛路虎女事件迎来大结局,没有所谓的反转,官方解释的很清楚,该处罚的也都处罚了。但让人意外的是林某、王某、黑衣男子三个人都同属于一个街道。

三个人都是来自青山街道,林某和他们不熟悉,林某父母和王某父母也认识,打人者王某和黑衣男子认识。没成想闹到这种地步了,更是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从青岛公安第二次发布的通告来看,林某只能在寻求赔偿上下功夫了。

毕竟随着这份通告的发出,这件事已经彻底定性了。王某不涉及寻衅滋事,也不涉及故意伤害,肇事逃逸等罪责。

第一:两人是因为一方倒车,一方行车持续跟进,而发生的交通纠纷。纠纷一词已经表明这件事双方都有责任。辣条著

第二:林某虽然挨了十几耳光被打的鼻子出血,但鉴定属于轻微伤,没有达到刑事标准。

第三:林某31日已经签字认可了警方对于王某的处罚结果,而且30日王某被抓之后表示悔过,也写了道歉书向林某道歉。同时愿意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等费用。

认错态度好,又积极赔偿,还写了道歉书,这种情况之下,工作人员自然会以和解为目的来解决这件事。

同时又不符合关于“寻衅滋事”事件的法规认定,对于王某自然也没办法判定她的“寻衅滋事罪”。

此前网友们一直纠结的“肇事逃逸”,警方也给出了真相。不存在这种行为,因为王某和大巴剐蹭之后,大巴司机没有追究责任,也没有要求赔偿。双方自行商议快速解决,也就不存在“肇事逃逸”一说。

虽然无数网友已经替林某感觉不值,很气愤,但这件事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当事人角度,都已经妥善解决了。王某林某两人也都没有任何异议,林某也签字确认了。

唯一的就是网友们情感上接受不了,这件事儿已经闹腾快一周了,也该结束了,至于赔偿这就是林某自己考虑的了。

【辣条著,搬运抄袭必究】

4 阅读:1844
评论列表
  • 2024-09-04 13:13

    才知道,打十几个耳光,鼻子出血是轻伤[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2xxx02 回复:
    轻微伤,鼻梁骨打折只属于轻伤,耳穿孔也只是个轻伤
  • 2024-09-04 10:03

    早知打到她同样受伤程度,才会解民愤。

  • 2024-09-05 12:37

    也就是以后人人都可以随便打人?[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2024-09-05 08:43

    不涉及故意伤害。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下次想打人去青岛打,10天居家拘留就是了

  • 2024-09-05 19:15

    学到老,活到老。以后看谁不顺眼就用针扎,也不要扎深了,多扎点,反正也不够判,最多赔点钱

  • 2024-09-05 16:42

    青岛!青岛!!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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