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很多驾驶员为了逃避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在号牌上动起了歪心思,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甚至还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2021年7月22日10时20分许,曹妃甸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滨海大街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客车悬挂的前车牌号“冀B8***8”中的尾号“8”有些异样,有变造嫌疑,遂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张某凤驾驶变造机动车号牌车被查处经民警近距离仔细检查该车牌号,发现车牌中的尾号“8”是粘贴上去的,存在变造的违法行为,原车牌号码“冀B8***Q”改成了“冀B8***8”。面对民警的询问,在事实证据面前,驾驶人张某凤不得不承认自己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经查,驾驶员张某凤从网上购买数字伪造变造原号牌字母,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其交通违法行为,以此来逃避处罚。民警现场开据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并告知司机张某凤到曹妃甸交警一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曹妃甸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孙卫国提示,故意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严重干扰道路交通秩序,损坏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希望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记者王丽 通讯员郑艳涛来源:唐山交通文艺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