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代,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公元605(隋朝大业元年)的进士科算起,到公元1905(清光绪三十一年)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年。
“童试”即童生试,是古代读书人科举考试中的第一次考试,也可以说是入门考试,参加“童试”的人,被称为“童生”,这里的“童”,并不是指“儿童”,因为“童生”与年龄无关,七岁的小孩子可以是“童生”,六十岁的老汉,也可以是“童生”,只要你还处于入门级的“童试”阶段,都可以称之为“童生”。“童试”的目的是要通过考试获取“秀才”的资格,因为只有具备秀才资格,才能够参加后续的举人、进士考试。
“童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的入学考试,是读书士子的晋升之始。应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清朝“童试”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明朝,与明朝“童试”非常的相似。“童试”都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亲自主持。清朝时一般于每年二月间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府试”在四月间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两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丑、辰、未、戌年的称为岁试;寅、巳、申、亥年的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一定的功名,已经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院试”是童试的最高一级,院试通过者才可进入官方学校,成为一个地方上的“生员”。“生员”经科试合格,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李銮宣自幼明敏聪慧,异于众人,“未就外傅便能试辄冠军”,十岁应“童子试”,在考试现场,有年幼童子,有少年学子,有中年壮汉,也有耄耋老人。封建社会的人们惟有科举一条出路,希望通过这个行驶在惊涛骇浪中的小船到达大洋彼岸,希望通过这个架在悬崖之上的独木桥走到对岸,虽然历经艰辛,但总有少数人鱼跃龙门,一鸣惊人,飞黄腾达,一跃而成为人中龙凤,个中翘楚,以便光宗耀祖,封妻荫子,流芳百世。
公元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十岁的李銮宣聪颖慧达,堪称神童,首应“童子试”,竟然一举成功。小小年纪已成“童生”。他从10岁到14岁,接连攻关,连续通过县试、府试、院试三试。公元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13岁就取得“弟子员”。公元1772年(乾隆三十七年),14岁的李銮宣“食廪饩”,补“廪生”,短短五年内完成普通读书人终其一生都不能达到的目标——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