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055】恋爱时双方出资购房,恋爱不成房子怎么办?

幼萱谈社会 2023-12-23 07:48:06

#民法典小故事#【055】恋爱时双方出资购房,恋爱不成房子怎么办?

案例一

小明和小兰2017年10月合伙买房,并签订了协议。两人一起看中了北京朝阳区一套价格500万元的二手房,小明出资400万,小兰出资100万购买,该房产登记在小明名下。 2019年1月,两人分手,房子涨价到600万,该房屋应该如何分割?

(1)该房产虽然登记在小兰名下,但是双方有约定,房产属于按份共有,小明占有百分之八十,小兰占有百分之二十。 (2)房子归小明,小明给小兰100万元房款,和房子涨价部分的20%,20万。 (3)登记在双方名下,也应该根据双方出资比例分配该房产。

案例二 共同买房,收益归谁?

小强和小蓉各出资200万在北京通州买了一套房,房子写在小蓉名下,后来两个人没有结婚,因为房子的问题发生纠纷。小蓉说房子归自己,房钱是小强赠送给自己的,不同意退还房子;小强说是双方共同投资,现在房子已经涨到800万元了,房子应该有自己一半,或者应该退还自己400万元。

法院认为,小蓉认为是赠与,与案件事实不符,应该认为是双方投资买房。所以判决房产归小蓉所有,小蓉退还小强房款200万元,并支付房屋差价补偿200万元。

律师说法

两人共同投资买房,无论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双方的房子。

对于房产分割,(1)有协议,按照协议分;(2)没有协议,按照出资比例分;(3)既无协议又查不清出资比例,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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