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C6276次列车车厢内的一起治安纠纷事件,被认定“互殴”时,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甚至引起了司法部与专家的发声:女孩行为具有被动性不同于互殴。
再后来,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也公开表示:各打50大板的处理方式,似乎不合法也不合理。
面对网友的激烈讨论,和权威部门与专家的发声,成都铁路公安处在10日下午,终于正式回应此事,并发布警情通报。:王某某(被打女子)遭击打后两次击打杨某某(孩子的妈妈)面部!
紧接着,媒体也曝光了掌掴事件的视频:双方在11秒打了3巴掌!在视频中,确实看到了被打女子王某某有两次抬手的动作。
警方的通报,基本可以理解为,王某某第一次还手属于“正当防卫”,但第二次出手就属于殴打他人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认为警方的认定还是合法的!除非有证据证明王某某第二次出手时,杨某某有动手打人的准备动作!否则王某某即便是正当防卫,那么也属于防卫过当了!
所以,基于以上事实,警方对于该案件的认定基本没有太大问题了。但是,正所谓法理法理,合法未必合理!从法律层面,双方动手确实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可从道理上来讲,事出必有因,是否对错还是要理清楚的,就像罗翔老师说的一样,这是正对不正,直接各打五十大板显然不太合适!更不利于正义的弘扬!
处罚绝对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能通过这件案件能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反响,给公民带来什么样的警示!借用网友的一句话:法律应该是让打人者不敢打人,而不是让被打的人不敢还手!
给正义撑腰吧,让正义弘扬!
罗翔作为公众人物 在不了解实际情况下,胡乱发声,掉坑里了
那也是正当防卫呀!先动手的不属于寻衅滋事吗?
看了剪辑拼接后公布的视频,感觉具有明显的偏向性和选择性。杨某女明明前后两次击打前排王某,特别是后面争执后突然再次击打王某,系故意激化矛盾,王某是在杨某第二次击打后才开始还击制止杨某女故意伤害行为的!这么重要的细节,怎么警方就忽略掉了呢?还有后面多人攻击前排王某的完整视频去哪里了?难道是选择性过滤吗?
公职人员隐藏身份信息,假冒信息报警这些不犯法吗?
好消息,榜被压了己经找不到了[点赞][点赞]
现场东北大哥的声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