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全国各省各地纷纷开始组建武装部队反抗清政府,随着清帝退位,南北议和,中华民国成立,袁世凯担任大总统,军事行动算是告一段落,随后开始了一系列的军事整顿的善后工作,虽然北洋政府的善后工作是失败的,但是北洋政府建立军事体系在一定的时期还是得到了普遍认可。
北洋政府规定国家在各省驻防一个国防师,同时各省可以在自己省内组建一个省防师。国防师的武器装备及军费是由北洋政府负责任,指挥权归北洋政府的陆军部。省防师的武器装备及军费是由各省自己解决,指挥权归各省的军事长官。
督军是北洋时期各省的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因为民国初期督军都是北洋政府派出,率领国防师进入各省,所以各省的督军都是由国防师的师长兼任。(比如:奉天督军张作霖兼任中央师第27师师长,陕西督军冯玉祥兼任中央师第11师师长)
督军帮办名义上是督军的副手,其实二者并没有严格的上级关系,督军帮办通常由省防师的师长兼任,因为省防师师长是绝对属于地方实力派,这自然是督军要打击重要对象,所以督军帮办这一职务经常空缺。
督军与督军帮办原本都有自己军事部队,督军兼任国防师师长,督军帮办兼任省防师师长,但是国防师与省防师都是有明确的编制人数,不可以明目张胆地扩充部队。因为督军与督军帮办是可以负责地方民兵工作的,所以督军与督军帮办是可以以组建训练民兵为理由组建部队的。
1916年,黎元洪要求“废督裁兵”,要求各省督军不再兼任师长,这时候出现了督军与师长二选一的局面,因为督军可以利用民兵扩展部队,所以督军的利益要比国防师师长的利益要大,但是督军的权利基础是由国防师来保证的,督军一但将兼任的师长职务让出,新上任的国防师师长就会有赶督军下台的想法。
镇守使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特定地区或重要城市的军事长官,相当于清朝的总兵。镇守使的权力相当于小一号的督军,通常由旅长兼任。
最初北洋军队争夺地盘会出动很多部队,比如出动一个国防师外加几个混成旅,地盘打下来了,国防师的师长会担任督军,而混成旅的旅长会担任镇守使。当然混成旅进入地方就会兼任镇守使。
比如:护国战争时冯玉祥的第十六混成旅随陈宧进入四川,作战结束第十六混成旅驻扎在湖南常德地区,冯玉祥担任了湘西镇守使。随后因为冯玉祥与湖南督军张敬尧不和,结束第十六混成旅被调离了湖南。
护军使是介于督军与镇守使之间的军事职务,最早出现在1915年,因为当时上海镇守使郑汝成被刺,江苏松江镇守使杨善德借机吞并郑汝成的地盘,将两个镇守使的地盘合并为松沪护军使。有了这一先例,各地出现很多类似吞并并合并镇守使为护军使的情况。
北洋时期的军阀是以军事实力为基础,想当督军必须要掌握一个中央师,想当镇守使就必须要掌握一个混成旅。当时的中央师师长等同于督军,混成旅旅长等同于镇守使,当然也有中央师师长当不上督军的情况,因为有更高一级的人压着他当了督军。
比如:中央师师长杨善德随北洋元老冯国璋进入江苏,因为冯国璋要担任江苏督军,所以杨善德只能担任江苏松江镇守使,因为杨善德掌握一个师,而郑汝成只有一个混成旅,自然就出现杨善德吞并郑汝成地盘的情况。
督军,护军使,镇守使都属于地方上的军事长官,理论上来说与正规军队没有多大利害关系,但是因为现实利益关系,有些正规师师长宁愿放弃师长职务也会去抢镇守使职务,主要原因就是一个字“钱”。
北洋时期属于军政分开,省长负责民政,督军负责地方安保,而正规军的师长或者旅长只能领军饷或者在有限军费上下下功夫,钱少的很。但是督军,护军使,镇守使负责管理各地的保卫团工作,根据北洋政府的《地方保卫团条例》,县保安团要求每户必须要一人参加春夏二季的军事训练。
保安团的工作这里可操作的空间就大了,不愿意去参加军事训练可以找人代替,也可以直接交钱。当然这些都是督军,护军使,镇守使在掌握的,他们对于那些娇生惯养的地主家的傻子的军事训练问题一直都是比较看重的。
督军,护军使,镇守使三者之间并不是严格上下级关系,只是各自的实力的体现,如果真的是上下级关系,就不会存在抢地盘的军阀混战了。
其实还是看手里有没有兵,枪,钱。并且听不听自己使唤。要是都行,想当西北五省督军也没问题
督军兼国防师长,镇守使兼旅长
督都和督军都没分清,还在乱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