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分级分类、引导理性打赏……网络直播领域将这样整治

新京报传媒研究 2020-08-11 10:55:16

“在引导用户理性打赏方面,平台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以履行社会责任为主,平衡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的诉求,更注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非理性消费者的后续赔偿权益等,这些都可以纳入直播平台设计打赏制度的考虑因素。”

8月3日,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通报自6月5日启动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的阶段性成果。2个月来,各部门依法处置158款违法违规直播平台,挂牌督办38起涉直播重点案件,并封禁一批违法违规网络主播。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在接受采访时,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专项行动整体上改善了直播行业的不良风气,也对网络直播领域的内容生态向好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遏制行业乱象,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直播空间,此次会议也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主管部门接下来将着力推动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引导用户理性打赏,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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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2月成效显著

“战果”获得肯定

今年6月5日起,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8部门启动了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

对于以专项整治的形式来遏制直播行业乱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王四新认为,这是对人民群众关切及时、有效的回应,“把网络空间建设成亿万民众共同精神家园,这是我国治理互联网的一贯思路。”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新闻学研究室主任黄楚新看来,本次专项行动是在网络平台治理、网络市场监管等领域坚持严管细管,不断规范互联网市场秩序的有力措施,“网络直播领域的乱象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势在必行。”

国家网信办公布的数据显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不久,主管部门就已根据群众举报,对“皇冠直播”“嗨够直播”等44款传播涉淫秽色情、严重低俗庸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分别采取了约谈、下架、关停服务等处罚。还部署查办了一批利用色情低俗直播内容诱导打赏的案例,对“幺妹直播”“触手直播”等平台传播网络低俗直播内容作出了行政处罚。7月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也通报了7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低俗有害信息的典型案件。

国家网信办负责人在8月3日的工作部署会上表示,专项整治开展2个月来,各部门依法处置158款违法违规直播平台,挂牌督办38起涉直播重点案件,督促平台清理有害账号及信息,封禁一批违法违规网络主播,明确直播打赏作为平台和主播履行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规范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行业生态得以明显改善。

“主管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阶段性成果非常值得赞赏,”黄楚新表示,2个月以来,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网友关切,整治和规范直播行业传播秩序,加大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及治理力度,从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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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分级分类管理 助推行业从野蛮生长到精耕细作

推送低俗内容、诱导高额充值打赏、直播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虽然不断进行治理和规范,但一些饱受诟病的“毒瘤”并未彻底消除。

在黄楚新看来,网络直播行业之所以乱象频发,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直播行业尤其是直播带货属于新兴形态,仍处在野蛮生长的上升期,网络主播和网络平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其二,直播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我国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相应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导致一些主播和平台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

王四新认为,行业规模大、从业人员太多,也是直播行业诸多痼疾顽症不能完全根除的重要原因,“直播是一种利用网络基础设施创造共生秩序的活动,对于从事直播行业的人员和参与直播的网民,很难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同步监管。”

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占网民整体的62.0%。面对众多的用户群体,特别是深受直播影响的青少年群体,对于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6月,在专项行动启动之初,有关部门就指出要“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8月3日举行的工作部署会再次提出要求,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将内容供给导向、打赏金额标准、主播带货资格与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紧密关联,建构激励高质量信息内容供给的直播账号信用评价体系。

“对直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是国家网信办明确了多次的一个管理要求,但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实施细则”,王四新解释说,此番再次明确提出,也是从源头上加强主体管理的一个信号,“国家有关部门希望通过这一措施的落地以及配套措施的实施,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水平。”

黄楚新直言,加快制定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按照直播类型、直播内容、付费模式、主播资质、用户年龄等进行分级分类,可以助推直播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精耕细作,也将有利于平台对主播的服务和监督,“这项措施将遏制直播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对大多数主播来说是利好,主播可以通过完善内容来吸引用户的关注和打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而对部分违规主播则是有力打击,迫使他们转型或者离场。”

王四新认为,实施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虽然会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但如果能够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直播账号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提升各类主体的守法意识以及规范从事各种网络空间活动,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平台增加了对用户和主播进行管理的依据,这对于提升平台管理的科学性、体系性也会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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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文化品位、引导理性打赏 平台需履行并压实主体责任

接地气、门槛低、上手快……网络直播行业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一系列“亲民”的优势不可小觑。但凡事皆有利弊,行业鱼龙混杂的情况也造成了部分主播及平台品位低下,靠“猎奇”“雷人”的内容吸引眼球,从而给受众和整个网络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次工作部署会上特别提出“要提升直播平台的文化品位”,王四新认为,这显示出国家对网络直播领域“天朗气清”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或者说这个领域目前的情况并不太乐观。

黄楚新表示,造成部分直播平台“品位低下”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平台经营者过度追求流量,唯经济利益至上,放松甚至纵容部分主播的违规直播;二是平台主播法律意识淡薄或者钻制度的漏洞,一味谋取金钱。

谈到如何提升直播平台的文化品位,王四新给出了建议:“从措施上来讲,平台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服务合同等方式,使平台上参与内容生成传播的用户具备严格的法律意识、规范意识、政治意识、道德意识等。同时,通过落实严格的管理措施,及时处理清除平台上的不良用户和不良内容。此外,还可以通过引入优质内容,比如可以主动推荐主流媒体的优质内容,从而加大优质内容库的建设,让平台用户受到有益影响,从而产生更多优质内容。”

而针对会议指出的“高额充值打赏冲击主流价值观”,黄楚新认为,直播打赏本身是一项中性的制度。从正面意义上来说,打赏能帮助主播进行流量变现,使其高人气转化成高收益,实现经济利益的增加。与此同时还拓宽了自主创业的渠道,增加了工作岗位,丰富了经济形态。但是一些主播和直播平台为了敛财,恶意诱导用户进行非理性打赏,使得打赏制度偏离了设置初衷。

作为打赏规则的制定方和利益获得方,直播平台不能也不应该推卸自己的引导责任。如何引导用户理性打赏,平台仍有很大的改革空间。黄楚新举例称:“比如对用户年龄进行限制,18岁以下用户禁止打赏或者设置最高打赏金额;还可以对主播每天打赏总额进行限制,防止打赏金额过大;另外,平台要定期对打赏情况进行抽查,防止出现违规。”

“在引导用户理性打赏方面,平台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以履行社会责任为主,平衡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的诉求,更注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非理性消费者的后续赔偿权益等,这些都可以纳入直播平台设计打赏制度的考虑因素。”王四新指出。

本文转自人民网传媒频 道作者:赵光霞宋心蕊

本文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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