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民企负责人被控制打骂15天,项目被强占,主谋被红通潜逃国外

报人老张 2023-11-01 09:07:16

“没有完工,且存在诸多质量问题的项目,一审法院却当成竣工工程判;没有付款凭证的“空转”工程款,这样的虚假诉讼,也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而自己因为质量争议、虚假工程款纠纷,被对方非法拘禁15天,工地被强占近10年,却无人理会”,杨先生说,“一起本来很简单的工程合同纠纷,却一拖10年,种种不合常理现象的,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

而杨先生,因为这一纠纷,名下公司开发的呈龙国际商住楼项目(下称“呈龙国际”)“被烂尾”长达十二年之久,一个盈利预期可观的项目迟迟不能复工复产,导致早年投入项目的数千万元,因为诉讼纠缠、本金和利息的叠加,已经债台高筑,无收入来源,被限高,眼睁睁地被推入了破产的深渊。

2023年9月,恒大地产暴雷事件发生后,成都市新都区相关部门对呈龙国际项目的复工复产、破产重整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10月31日,新都区人民法院法官,自案件诉讼十余年来,第一次实地到了呈龙国际项目,查看工程状况。

施工过程质量问题频出,监理、开发商纠正遭威胁

多年前,杨先生经招商引资,到成都市新都区投资办厂。2007年,又通过招拍挂,透过其名下的四川省振国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振国公司”)取得了成都市新都区的一块土地,以呈龙国际商住楼项目(下称“呈龙国际”)进行开发。

水坑为合同约定应建而未建的一栋楼的基础

2010年5月、6月期间,振国公司与四川永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志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和“建设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双方约定,由永志公司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承包呈龙国际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共6栋11层至17层住宅楼,建筑面积60564.36平方米,含土建、安装、装饰,合同价款为9084.6540万元。

然而,永志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多次向振国公司反馈,施工方存在不按图施工,擅自更改设计内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没有想到的是,工程监理的尽职行为,引来施工人员的多次辱骂,甚至还对监理发出威胁。无奈之下,监理人员只能开出整改通知后,远远避开。同时,振国公司的员工也因为向永志公司提出整改建议,而遭到威胁。

工程质量有问题,杨先生曾多次要求永志公司返工重建。如此,双方产生了矛盾。

2011年5月18 日,永志公司单方面向振国公司出具了一份完工总产值为8850万元的“预算单”,索要工程款进度款。

而在2011年7月14日的《证明》中,确认的总产值为5800万元。

由于该报告没有经过振国公司工程部、技术部门的确认,故未得到认可。

2011年6月1日,永志公司以振国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单方面停工。

由于双方对工程量价款未达成一致,项目也就陷入停工和扯皮状态。

开发商遭非法拘禁,后被迫签下系列协议

就在永志公司与振国公司双方僵持之时, 2011年11月15日,四川嘉博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嘉博公司”)的刘玉英(因案在逃的红色通缉人员,嘉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组织、纠集了数十名黑恶势力人员,以追讨3000万元借款为由非法拘禁了杨先生。

杨先生称,事实上,刘玉英追讨3000万元只是幌子(该笔借款还款期未到),实际上是逼迫杨先生交出项目楼房销售的口令密码,试图控制整个楼盘。

为了获得口令密码,刘玉英指使手下非法拘禁杨先生长达15天。

期间,刘玉英的手下对杨先生不断地进行人身攻击、言语侮辱、恐吓、殴打,24小时限制人身自由和严密看管、跟踪尾随,切断了对外的电话联络,不准吃喝睡。

据杨先生家属小张(化名)回忆说,她那段时间被一群陌生人隔离在公司的另一间办公室,15天的时间里,自己每天都听到办公室内有人大声嚎叫、不停的传来杨先生被殴打的惨叫声。

小张说,“我多次进入杨先生办公室,每次都看到刘玉英团伙手下的黑恶力分子,不是跳上办公桌拿卷起来的报纸(内夹硬质钝器)猛烈击打杨先生的头部,就是将杨先生摁在墙角施暴,且不断言语羞辱,想起来就骂,想起来就打,拳打脚踢,一直折腾了15个日夜。”

在杨先生被控制的第一天,小张趁对方不留神报警求助。而令她不解的是,当出警人员赶到现场时,本该立即进行“险情处置”,将他们带离、护送至安全地带,当时,他们竟然称“很正常”。并说:“不要动手,你们这属于经济纠纷我们管不了。”然后离去。随后,小张又多次报警求助,均无果。

尽管遭受了15天非人的折磨,杨先生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见拿杨先生没有办法,刘玉英在2011年11月底的一天,将杨先生带到成都市凯宾斯基酒店,见了永志公司的负责人刘某勇。又是一番言语威胁。

此后,基于刘玉英团伙的压力,杨先生在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与永志公司、嘉博公司之间签订了几份《补充协议》和一份《三方合作协议》。

嘉博公司和永志公司实际控制呈龙国际

尽管杨先生答应了永志公司的刘某勇、嘉博公司的刘玉英签下了上述协议,但项目依然没有顺利推进。

杨先生说,《三方合作协议》的本质,是嘉博公司和永志公司通过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再以振国公司欠付工程款和欠还借款的名义进行“折转式”投资合作,一下就拿去了振国公司80%的股份,这是刘玉英、刘某勇组织通过黑恶势力,控制振国公司的佐证。

《三方合作协议》后,刘玉英等人,私自组织销售房屋,不备案和网签,以张旭的私人账户收款或现金,获款后私分给刘某勇和刘玉英人,直接侵占房款数百万元。

此间,嘉博公司和永志公司之间,有三笔共计1179万元的“工程款”,只有永志公司出具的《收据》而无银行转账凭证,涉嫌虚假转付工程款。值得指出的是,这些空转的工程款竟然在后来的诉讼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杨先生称,本质上来说,《三方合作协议》就是刘玉英和刘某勇最初是打算通过控制振国公司的呈龙国际项目,来获取更多的利益,结果,因为嘉博公司刘玉英的后续资金跟不上,导致其愿望破产。

工程款法院判了,但却成了一笔糊涂账

在刘玉英的嘉博公司资金出现问题之后,又开启了脱身计划,启动了一系列的诉讼。

2013年上半年,嘉博公司向成都中院起诉,请求解除《三方合作协议》,要求振国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永志公司也向成都中院起诉请求解除《三方合作协议》,要求振国公司支付工程款。

2013年6月20日,成都中院作出(2013)成民初字第299号判决书,解除了嘉博公司、振国公司及第三人永志公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

2016年3月28日,成都中院作出(2013)成民初字第198号判决书,判决振国公司支付永志公司工程款 43640431.06 元及利息、支付误工及工程索赔款 5000000元。

对上述判决,杨先生用了“颠倒黑白”四个字来形容这一裁判。

杨先生说,“明明是嘉博公司资金跟不上违约,却成了振国公司违约;明明是永志公司的施工质量有问题而不能结算,却成了振国公司拖欠工程款违约”。

按照198号判决书中的认定,永志公司完成的工程量造价高达93290431.06元,扣除已支付的49650000元,才得出裁判的4300多万工程欠款。

而实际上,永志公司是包干价,合同总价款为9084.6540万元,建筑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俗称“交钥匙工程”,此外,项目总共6栋楼,尚有3号楼没有建设,现场至今也只有一个大水坑,而永志公司只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而向法院提供司法鉴定报告的志和工程咨询公司,却作出了造价9300多万的工程量,与常理不符。

值得指出的是,在永志公司提供的《城市建设档案》中,错漏百出,不仅有伪造项目监理单位总工陈宗虎的数百个签名,该文件也没有通过城建质检、监理等核心部门的签名盖章认可。

此后,振国公司启动了上诉。

2017年9月29日,四川省高院作出(2016)川民终114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原判。

此间,振国公司为了厘清工程量、质量等问题的事实真相,同时也向成都中院提起反诉。

2018年8月3日,成都中院作出(2017)川01民初1228号判决书,驳回了振国公司的诉讼请求。

无奈之下,振国公司再次向四川省高院上诉。

2019年,经四川省高院审理认为,振国公司主张永志公司承建的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系本案基本事实,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来确定,其主张的损失赔偿金额亦属本案基本事实。

为此,四川省高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19)川民终字第180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 01 民初 1228号民事判决,案件发回重审。

2020年4月13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后振国公司提出质量鉴定请求,成都中院于2020年5月21日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下称“建科院”)对案涉工程进行质量鉴定。

2021年8月10日,建科院出具《鉴定报告》,载明案涉工程存在九大项的质量问题。

2022年10月25日,四川省高院作出(2022)川民终742号判决书。在该判决中,尽管法院认定了案涉楼盘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但却给出了“返工维修没有实际发生、待产生维修费用后再另行诉讼”的评价。

杨先生表示,质量问题关系到谁先违约谁该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这样的判决何来的公平?

项目“被破产”,振国公司疑遭变相掏空

十多年来,杨先生无数次地盘点了呈龙国际项目的出路。按照目前的债务构成:嘉博公司6000万元,永志公司就算还有4300万元(返工费用、损失费用没有扣除),再加上800万保证金,算上利息,也不过1个亿左右。而整个楼盘可售面积54000万平米,按8500元每平方米计算,销售额就高达4.59亿元,完全可以覆盖债务,甚至还有近2亿元的利税。

然而,永志公司在2021年底,透过成都中院迅速启动对呈龙国际的破产清算。

杨先生说,“成都中院不顾案涉项目为一个优质项目客观事实,直接以“缺乏清偿能力”为由,授意新都区法院迅速裁定破产清算,明显是为了某些利益链条的利益最大化,而不顾企业和众多债权人的生死存亡;更为重要的是,当时我们还提出了异议,该案的关联案件还在诉讼之中,就同一标的物的事实我们请求驳回,按照规定,新都区法院完全可以驳回永志的破产申请的,但未被采纳”

作为振国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嘉博公司,也不希望破产清算。

事实上,嘉博公司的债权人是一群被刘玉英非法集资的受害人,刘玉英因涉非法集资等多项犯罪遭通缉后,早于2014年就出逃国外,其留下的6000万元债权,名下有受害群众数千人之众,而这群债权人已经与振国公司达成了6000万元的债务清偿协议,他们反对破产清算。

此外,杨先生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提出了异议。

其理由是:破产管理人中的财务公司志和财务公司,与(2013)成民初字第198号案件中的志和公司为同一套人马,在198号案件中,该公司出具的案涉项目工程量“鉴定报告”为9300多万,与事实严重不符,故如果以该公司来审计振国公司的财务,其信用度存疑;成都中院指定联合管理人据说是摇号产生的,但却没有通知振国公司,此举为“暗箱操作”。

事实上,不仅嘉博公司的几千名债权人和振国公司不愿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地方管理者也不愿看到一个优质的地产项目陷入破产。新都区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多次约谈杨先生,希望他推动项目的早日复工复产。

永志公司的“劣迹”

杨先生说,“自己今天的遭遇,与刘玉英、刘某勇动用社会人员等恶势力的欺压有着直接的关联,自己被控制15天,项目被霸占至今未退出,员工、监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被施工方的人员在项目追砍,等等,自己都有向公安部直接反映过,但这些问题转到地方后,至今都没有一个说法,企业渴望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为什么如此之难?”

为了证明永志公司刘某勇等人的“劣迹”,杨先生还提供了一个视频及大量的照片资料。相关证据显示,在2017年的一天,法院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中国建筑检测中心的专家,在呈龙国际楼盘进行质量检测时,曾遭到永志公司的员工追打、砍杀,因该专家躲闪、以及被后来赶到的振国公司员工救下,才逃过一劫。

公开信息显示,刘某勇通过近年来对外承揽工程业务中,涉及民事官司近百起,包括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

“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是永志公司和刘某勇的一个特点”,杨先生说,“2011年在承包呈龙国际项目的土方建设工程中,永志公司的刘某勇就组织员工与地方势力发生械斗,仅此一仗,就伤了数人”。

此次冲突,有案可查,永志公司因此有数名员工被判刑。

对于此案的进展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

93 阅读:36991
评论列表
  • 2023-11-01 19:03

    其实只要涉黑全部判死刑 立即执行 要不了多久 社会风气就净了

  • 2023-11-01 16:35

    石板滩好好的一个楼盘被社会上的套路搞烂了

  • 2023-11-01 17:47

    谁对,谁错,责任谁来负责?

  • 2023-11-01 16:57

    六万多平米,含装修9000多万元,每平米1500元,价格就不是正常合同价,开发商不值得同情[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Mr.T 回复:
    10年什么物价1500一平方还差了?
    谁也打不过 回复:
    它只是幸灾乐祸而已
  • 2023-11-01 17:59

    糊涂账,无法判断谁是谁非![祈祷]

  • 2023-11-02 15:01

    [抠鼻][抠鼻]一点儿也不黑,已经是巡视了

  • 2023-11-01 23:15

    绝对安置房

  • 2023-11-02 23:07

    我有个客户,十几年前开7系,住别墅,和别人合伙干工程,被套进去一千多万,就因为合伙人关系比他硬,把他踢了,一毛钱没有,现在车房都卖了

  • 2023-11-02 17:12

    哈哈哈哈[点赞][点赞][点赞]

  • 2023-11-03 03:22

    法官有问题?

  • 2023-11-03 06:59

    十几年前那边有多乱,都是正常现象

  • 2023-11-03 09:22

    如情况属实,四川成都中院水深的很个,要严查!

  • 2023-11-03 08:23

    该查查该杀杀!

  • 2023-11-03 09:44

    你看清楚,是2010年1500你懂不懂工程

报人老张

简介:原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广东记者站站长,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