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恢复接待来访

江苏法治报 2022-05-07 13:37:24

江苏省公安厅 根据当前南京市疫情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自2022年5月7日起,江苏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恢复接待来访。温馨提示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1.提倡使用网络信访 优先采用网上信访、书信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网上信访请登录江苏省公安厅网站(gat.jiangsu.gov.cn),选择“警民互动”模块中的“网上信访”;或者关注“江苏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选择“苏警通”小程序中的“指尖信访”。来信请寄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28号(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邮编:210024。 2.自觉依法逐级走访 确需通过走访方式反映诉求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就地反映问题、依法逐级走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多人反映共同诉求的,应选派5人以内代表。 3.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南京以外来访群众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健康码黄色、红色,行程码显示过往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接待场所。在接待场所反映诉求时,应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等候,接待结束后及时离开。 江苏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2022年5月6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5月7日起,恢复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管接待大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倡导群众采取来信和网上信访方式反映诉求,优先选择采取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诉求。 二、到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或到案管接待大厅查询信息、开展律师现场阅卷工作的,请自觉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登记有关身份信息。请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序排队、耐心等候。 特此告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6日

编辑 魏薇

审校 吴楠

来源 江苏警方、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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