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八里场村,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八里场村党支部书记董某某,先后因经济问题、违反八项规定、被巡查组点名等原因,受到党纪处分3次,政务处分1次,累计4次处分。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位董书记居然至今仍在其位。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所谓的“铁饭碗”到底有多“铁”?
在普通人的认知中,一次处分可能是一次警醒,两次处分可能是还在考察整改期,但四次处分呢?这就好比一个学生在学校里屡屡违反校规校纪,却能安然无恙地继续坐在教室里,甚至还能享受班干部的待遇一样荒谬。这样的情况出现在一个村党支部书记身上,不得不让人质疑当地的监管机制是否形同虚设。
对于这种现象,沙河镇纪委的回应是,在没有达到撤职程度的情况下,镇纪委不能单独把人免掉,除非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这听起来似乎有理有据,但仔细推敲,却漏洞百出。难道一定要等到问题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能采取撤职这样的措施吗?那处分的意义又何在?这就好像是看着房子一点点地着火,却非要等到整个房子都被烧光了,才肯去救火一样,实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这种“四次处分仍在职”的情况,无疑是对党纪国法的一种亵渎,是对村民信任的一种践踏。村民们将自己的利益和村子的发展都托付给了这位书记,可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而这位书记似乎就像一个有九条命的猫,无论受到怎样的惩处,都能稳稳地保住自己的职位,这无疑是对公正和公平的一种挑衅。
我们的干部队伍应该是一支能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有责任有担当的队伍。然而,当出现这种“屡教不改却稳坐钓鱼台”的现象时,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更寒了老百姓的心。如果连最基本的干部任免都不能做到公正透明,那我们还能指望这样的干部为老百姓谋福利、办实事吗?
“铁饭碗”不应该成为某些人违规违纪的挡箭牌,更不应该成为老百姓权益受损的源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重视起来,不要让这种“四次处分仍在职”的闹剧再次上演,还村民一个公道,还干部队伍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