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监管持续发力。达华智能(002512)在7月28日因涉嫌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后至今两个交易日内,其市值已蒸发约7.1亿元,10万股民损失惨重。
达华智能“断崖式”跌停
7月28日晚间,达华智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7月29日,达华智能开盘即“一字”跌停,收盘价报每股4.45元,紧接着,7月30日,其换手率急剧放大,高达15%。
往前回溯,2024年12月31日,达华智能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达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合同金额79499万元,该合同构成向昆山之奇美提供财务资助。(二)未披露关联交易,福米科技转出资金14000万元,与公司时任董事长发生关联交易。(三)提前确认子公司6111.63万元的处置收益。(四)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导致达华智能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28.91万元,2023年虚增利润
总额2,929.37万元。综上所述,达华智能财务资助高达7.9亿元,2023年虚增利润904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达华智能外,还有农尚环境(300536)、豆神教育(300010)、*ST汇科(300561)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有新进展。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案的徐越惠律师告诉记者,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继续参与索赔,具体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或投资诉讼网了解详情。
农尚环境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
公开资料显示,农尚环境受损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有部分投资者获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一审胜诉判决。目前,该案件尚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
农尚环境之所以遭到投资者索赔,往前回溯,2024年11月5日晚间,其发布了《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经查,农尚环境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14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6.66万元,因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也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ST汇科、豆神教育投资者索赔案提交立案申请
7月4日晚间,*ST汇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该公告发布后的交易日,*ST汇科股价大跌16.46%。往前回溯,今年3月31日,*ST汇科收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2025年1月24日,*ST汇科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公司净利润为亏损1,450万元至1,980万元,未披露营业收入情况。2025年3月28日,*ST汇科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925万元至9,42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720万元至2,220万元。
7月14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豆神教育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仲裁事项5件,豆神教育未按规定披露张某案、寓乐湾案、张家口案,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证监局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30万元的罚款
初步索赔条件及所需资料
徐越惠律师分析,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证券虚假陈述被揭露后,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经分析,符合下列初步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达华智能(002512):在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2.农尚环境(300536):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3.*ST汇科(300561):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以及部分在2025年7月4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5年7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4.豆神教育(300010):2022年7月2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2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另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符合条件,还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