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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急着卖房,跟中介签了独家协议,对方给了她200元,作为保证金,女子觉得

重庆,女子急着卖房,跟中介签了独家协议,对方给了她200元,作为保证金,女子觉得很划算,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字。不久后,她通过其他中介把房子给卖掉了,对方找到她,说她违约,要求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1.5%的服务费,算下来要16000多,女子这才发现自己没看清楚合同内容。可对方却说:不看合同是她自己的问题,给我打电话没用。结果让女子追悔莫及。   重庆的熊女士最近被一笔买卖愁坏了。今年4月,她急着卖房,一家中介主动递来200元保证金,说签个“独家代理”更靠谱。可现在房子通过别家中介卖了110万,这家中介就拿着合同找上门,张口就要1.65万,相当于200元保证金的82倍。   这桩看似划算的交易,怎么就变成了天价索赔?事情的关键就藏在签约和成交的两个陷阱里。   时间回到签合同当天,熊女士看着中介递来的200元,觉得对方还挺有诚意的。她没细想“独家代理”四个字的含义,以为不过是“这家平台是独家,别家也能各做各的”。   合同页数多、字又小,她随便翻了两页就签了字,压根没看见“通过第三方成交需赔1.5%房款”的条款。中介这边呢?收了签字合同,既没用红笔标出关键条款,也没有口头提醒“签了这个就不能找别家”,只交代熊女士放心。   等到熊女士通过另一家中介顺利卖完房后,这才明白了“独家”的真正意思,你签了就只能在我这一家过手。这时候,第一家中介拿着合同找了过来,把合同拍在桌子上:“白纸黑字写着呢,110万的1.5%,一分不能少。”这场纠纷,其实就是法律规定和现实认知的差异。   《民法典》上明明白白写着“签字生效”,熊女士签了字,理论上确实踩了红线。但法律也规定,中介得对“独家代理”这类可能坑人的条款要有主动提示的义务。   这种案例之前就有过,在重庆的马女士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就遭到中介公司的“诚意金”诈骗,中介公司和马女士签订了承诺书合同,约定好到月底转让门面,付完20万元诚意金后人就没了踪影,最后还是在警方的帮助下找回了被骗的资金。   就像超市买临期商品得贴标签,中介不能把关键信息藏起来。如果熊女士能证明中介没尽到提示义务,比如合同里没加粗、没人跟她口头说过,或许能少赔点。可要是中介拿出聊天记录、录音,证明他说过,那这笔钱还真得给。   这事儿也让我们很多人有共鸣。平时签合同,谁不是扫两眼就签字了。尤其对方还是“专业机构”,总觉得他们不会坑人。   想避开这种坑,其实有几个简单的方法。看到中介给你的合同要提高警惕。正常中介赚的是成交佣金,如果他要是倒贴钱里面肯定有问题。   还有听见“独家”俩字别慌,先问好:“我能找其他中介吗?”“这个期限内卖不掉怎么办?”等,最好让中介一条条写在补充条款里。   完成后,签字前拍个照,留下证据,对于合同中模糊的地方让中介口头说明并录音,别觉得麻烦,比起事后扯皮,这点功夫不值一提。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合同不是废纸,签字不是走过场。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里,也许藏着很多坑,多看两眼、多问几句,才能避免这样的糟心事。   信息来源: 上游新闻|看房被收“诚意金” 女子20万元差点“打水漂” 重庆视察|卖房收下中介200元保证金 签下独家委托协议   文|黑子 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