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一餐馆老板因发布“蛤蟆汤”等菜品图片,被开出45万元“天价罚单”的消息引发关注。7月15日,针对此事,山东省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了情况通报。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7月28日,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涉事餐厅送达《案件办理结果告知书》,明确撤销此前针对该店的两项执法文书,案件正式终结办理。
此事看似尘埃落定,但这场风波撕开的口子,值得所有手握执法权的人好好琢磨:今年2月,该餐馆老板张女士在短视频上分享菜品“蛤蟆汤”(实际食材是养殖牛蛙),结果就因为这三个字,市场监管部门连店都没进,凭着网络视频就断定其使用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蟾蜍(俗称癞蛤蟆),于是就给这家七八张桌子的小店送去一张45万的罚单。
其实这类“小过重罚”的戏码,这些年我们看得不少。每次这类新闻出来,网友们都替当事人捏把汗。不是说违法不该罚,可罚多少总得讲究个过罚相当吧?就像小孩子偷拿家里块糖,县老爷上来就要打板子抄家,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有人说这是“趋利性执法”在作祟,话可能有点重,但这类案子确实容易让人往这方面想。毕竟对执法者来说,开罚单简单直接,可对于那些小本经营的店主来说,可能就是压垮全家生计的最后一根稻草。中央三令五申要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也曾推出“首违不罚”清单,目的就是让执法多些温度,可是到了基层怎么就走了样呢?
说到底,执法不是“打蛤蟆”,不能看见点动静就一棒子打下去。中华传统文化讲究“明德慎罚”,从孔子的“宽猛相济”到《贞观律》的“举重明轻”,都蕴含着刚柔相济的智慧。就拿食品安全来说,该严的必须严,要是真用了保护动物,重罚没毛病;明明用的是养殖牛蛙,却硬扣上个“野生蛤蟆”的罪名来罚款,的确是有些任性。
现在罚单撤了,可餐馆这几个月受的罪谁来补?从天价罚单带来的恐惧,到生意惨淡的损失,再到维权路上的奔波,这些可不是一张撤销通知就能抹平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光停职几个人是不够的,还得从根上立下规矩:哪些算“首违”,什么是“轻微”,“不罚”的边界在哪,都得划得清清楚楚。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得真正落到实处。
小餐馆、小铺子看着不起眼,却是城市里最浓的烟火气,藏着无数普通人的生计。执法者手里的权力,该是守护这份烟火气的盾牌,而不是打散它的棍子。希望临沂这45万罚单的闹剧,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每个执法者都记住,力度与温度从来不是对立面,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才能护住千家万户的营生,留住城市里最动人的烟火气。(大河网河声评论员李赛张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