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李爱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爱军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爱军先生原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6年2月6日。李爱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并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爱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爱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董事选举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团”)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补选郜洪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郜洪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郜洪青先生简历如下:
郜洪青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2013年10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14年12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广东省广业电子机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广东省广业纺织物流产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广东环保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兼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23年3月至今兼任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郜洪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环保集团,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