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花360万买了一辆二手法拉利跑车,合同上写明该车无事故。2年后,男子急用钱,想把车卖掉,就托懂行的朋友估价。岂料,朋友竟发现男子的车是重大事故车,维修费高达40万。男子气坏了,当即要求4s店退还购车款。但4s店表示并不知情,拒绝赔偿,男子一怒之下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4s店退一赔三,合计1440万。法院判决亮了! 接下来的两年,龚大哥开着这辆法拉利,那叫一个拉风。结果生意上突然出了岔子,需要资金周转,他想着把车卖了应急。朋友一检查,这车竟然是事故车,修过一回,花了40万呢!龚大哥一听,差点没晕过去,火急火燎地去找4S店。结果人家店里来了一句:“这事儿我们不知道,车是杭州分店那边的。”龚大哥一查,好家伙,两家店老板是同一个人,这不是明摆着推卸责任嘛! 龚大哥咽不下这口气,直接一纸诉状把4S店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车还钱,再赔三倍,加起来1440万。最后,法院判了,4S店得赔龚大哥720万。庭审现场,4S店开始耍赖皮,说合同上的签名是法人自己签的,不算商业欺诈。但法院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查就查出合同上盖的是4S店的大红章,连销售顾问和经理都跟着签字画押了,这明显就是欺诈消费者嘛!最后,法院大手一挥,判决4S店乖乖退还龚某的360万购车款,还得再赔360万,总共720万,一分都不能少。 这一判决,不仅给龚某出了口恶气,也给二手车市场提了个醒: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诚信经营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