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此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因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2025年8月7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即便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材料如下: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申报时间:2025年8月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00;14:00至17:00-申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01120-联系电话:023-63910671-电子邮箱:000950@cq-p.com.cn-申报日期认定: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且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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