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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陕西婚姻登记机关已办理“全国通办”2833对

陕西网讯(记者刘思琦)8月7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处长王劲介绍我省在优化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方面相关工作情况。

王劲表示,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地域限制,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在陕西省各区县婚姻登记处均可办理;对于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可在陕西省省级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截至目前,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已办理“全国通办”2833对。

“在新条例实施过程中,我们调整优化了陕西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17项内容,例如增加了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全国异地查档功能;多身份证件号同时审查支持等内容,保障了婚姻信息安全。”王劲说。

简化登记流程。新条例实施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办理材料更加简洁。

推广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省区、县级独立婚姻登记机关均建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立户外颁证基地20处,婚俗文化廊、文化展厅394处,受到婚姻当事人欢迎。今年以来累计对130余名婚姻登记员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培训,各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2万余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70余件(次)。

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各地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婚俗改革活动,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幸福指数。如,蓝田县以“传思想、感党恩、立家训、送文化、诵乡约”替代传统婚礼流程;碑林区在街道社工站以及社区社会工作室设立“情感驿站”,探索建立“社工、法律、志愿服务+婚姻家庭”新服务模式。

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持续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便民举措,细化婚姻家庭服务,努力用心用情为群众“甜蜜时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