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4岁女孩被后妈亲爸赶出家门,无家可归五六个月,她想回家,继母说女孩叛逆,拽着她的头发,打她,骂她,把家里弄得像个猪窝,实在不听话,父亲不愿意管她,让她没地方住就住睡大街,奶奶说,女孩爸爸就听后妈的,不让孩子回家,回去一次,打一次。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8月7日报道,小颖被亲爸后妈赶出来,已经五六个月没有回家了,小颖的朋友的妈妈,看见可怜的小颖坐在大街上好几天了,就暂时地收留她。 可小颖才14岁,还不能工作,没有收入,朋友的妈妈长期收留她不现实,这才想着要帮她回家,就找来了调解员。 小颖也说了,只要能让她有个地方住,让她干活都行,她就想回家。 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小颖回家了,出来迎接的是后妈,小颖认了个错,可后妈一看见她,就骂她:“这是你回来认错的态度?我不相信你,你嘴里没有一句是实话。” 正当大家疑惑时,后妈说出了小颖被赶出家门的原因。 原来14岁的小颖谈恋爱了,把人带到另外一个房子,把那个房子整得像个猪窝一般,没钱了就回来找奶奶要300元。 继母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小颖的亲爸,结果小颖嫌弃继母添油加醋地说她的事,并且还往严重里说,让亲爸误会她。 小颖就气不过,拽着后妈的头发,然后打后妈,并且还骂后妈,小颖说:“如果不是你添油加醋地告状,我会打你吗?” 但小颖的亲爸,只看到小颖打了后妈,就把她赶出了家门,让她没地方住,就睡大街。 后妈还说,小颖回来就不是认错的,是因为她没有钱了,没有办法了才回来的,但凡有钱,她也不会知道要回家,小颖跟大家所说的都是谎话,后妈没有让小颖回家。 大家找到了小颖的奶奶,小颖的奶奶说,自从小颖的爸爸妈妈离完婚之后,亲妈外婆只看过小颖一次,后来后妈,就不让小颖的亲妈和外婆看小颖了。 奶奶还说,小颖的爸爸就听后妈的话,小颖回来一次就被打一次。 经过调解,小颖承认自己之前过激的行为都是错的,她愿意改,但是继母不相信她会诚心诚意地改。 后来小颖只好暂住奶奶这里,她和后妈亲爸的矛盾还需要慢慢解开。 看到小颖所遇到的问题,其实可以看出,小颖之所以叛逆,会谈恋爱,会出去玩,会拽着继母的头发,打她,骂她,归根原因,可能是因为小颖太缺乏爱了。 她三岁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5岁的时候,亲爸又娶了后妈,又生了一个孩子,所以她觉得在这个家,她是多余的。 因此她读书读不下去,所以叛逆,早恋,在大人面前说话,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让亲爸和后妈觉得她无药可救了。 她拽后妈的头发,打后妈,骂后妈,这是她和亲爸后妈的矛盾激发点,让亲爸后妈觉得她,不会诚心诚意地改。 小颖和奶奶一起住,其实小颖如果是真心实意地,把自己的一些荒唐行为改过来,亲爸和后妈还是可以会接纳她的,后妈也说了,她可以原谅小颖打她骂她,但是她只是没法原谅小颖嘴里没有实话。 如果小颖能够听话,好好改改自己的脾气,亲爸后妈还是可以让她回家的。 那么如何看待小颖的事情呢? 1、亲爸和后妈把小颖赶出家门,不让她回家,这行为是不对的,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4岁的小颖,不管有多大的错,她还是个未成年,她有权利回家。 2、不管小颖有多大的错,亲爸都有抚养她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孩子有问题,肯定和大人的教育,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孩子犯了错就应该好好引导她。 3、从小颖所遇到的问题,和大人处理问题的事情上来看,他们的家风建设非常不好。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不管是什么样的家庭,只要一家人相互尊重,理解,沟通,依然可以建立优良的家风。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小颖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