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悲了!上海一男子由于工作压力太大,遂产生了辞职去深山修行的想法,出发前给了17岁女儿275万,作为她以后的抚养费,此外又给了前妻15万,作为对妻子补偿,之后便一个人全国各处游历修行了10年。 2024年还俗后,想要问女儿要20万的赡养费,被女儿拒绝了,于是将女儿告了法院,但法院认为,男子的父母和姐姐给了他65万,拿去炒股亏了9万,目前还剩56万,足够他的日常生活,而且男子还可以上班挣钱,当初是男子自愿把钱赠送给女儿的,便驳回了男子的请求,还承担了80元的诉讼费! 个人觉得这女儿太过分了,虽然这10年男子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但当初确实把他全部的财产都给女儿了,现在困难了,想要20万真的不算多! 有点绝情!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