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2021年,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女生不服气,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我只是纹了个身,为啥连学都不能上?”小丽委屈的说道,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手臂上的一处纹身会让她当场被“请”出校门。 原来2021年9月7日,小丽揣着录取通知书去学校报到,刚办完手续,老师无意中瞥见她胳膊上的纹身,当场通知她父亲“把孩子领走”。 小丽父亲赶到后,一边哀求老师“再给次机会,马上带她去洗纹身”,一边主动报警求助,但学校铁了心不让步,当天就退还学费,把小丽“拒之门外”。 无奈之下,小丽只能转去一所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还把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退学决定违法,并索赔15万元。 校方觉得自己没做错,招生简章里明明白白写着“有纹身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就算程序快了点,也是“依规办事”。 但法院不这么看: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指出,学校仅凭老师口头决定就开除学生,既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里“注销学籍需报教育部门备案”的程序要求,最终认定校方行为违法。 后来小丽对赔偿金额不服上诉,经法院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 这事在网上炸开了锅,网友吵得厉害: 有人说“学校也太武断了!纹身和能不能读书有啥关系?” 也有人觉得“校规是提前说好的,学生自己不遵守怪谁?” 这件事也让我们明白了:校规再严,也得有法律撑腰;程序再急,也不能跳过规矩,小丽的纹身或许不符合学校审美,但学校直接“一退了之”,既没给她洗纹身的时间,也没走正规退学流程,反而把“校规”变成了“越权工具”。 反过来想,如果学校提前把“纹身可洗、给整改机会”说清楚,或者按程序上报教育部门,说不定结局会不一样。 说到底,教育不是“一棍子打死”,规矩也不是“想定就定”。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信源:华声在线——因纹身被退学,女生起诉校方 法院: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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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都对
支持学校
冷酷
部队公务员都不给纹身,你去告,而且不允许纹身几乎除了九年义务教育外的学校都有权利制定的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