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开除!”云南楚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一名女城管工作人员竟然还去踩倒地商贩的手。其他人见状,立即上前去推开女城管工作人员。事后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上报此事。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已经被开除。网友们:“仅仅是开除不合理!” 在云南楚雄的街头,一场看似普通的执法行动突然失控,女城管踩手的行为瞬间点燃公众怒火,这究竟是执法过度还是管理漏洞?开除就能平息一切吗?疑问层层叠加。 云南楚雄这个地方,大家都知道是彝族自治州,地方不大,但城市管理问题时不时冒出来。城管部门负责维护市容市貌,商贩们为了生计摆摊,双方摩擦在所难免。这次事件发生在元谋县,时间是2024年6月24日,当时城管在处理违法经营问题。商贩违规占道,城管上前劝阻,结果演变成肢体接触。按资料显示,涉事城管包括两男一女,他们是辅助人员,不是正式编制。商贩被按倒后,女城管上前踩手,这一步直接越界了。围观群众推开她,导致局面更乱。视频流传后,网友炸锅,认为这不是执法,是欺负人。 城管工作本来就难做,一线人员压力大,但这不等于可以随意动手。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执法必须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实施,且不得委托外包。涉事人员如果是聘用工,就没执法权,这点从法律上说已经违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故意伤害他人要拘留罚款,女城管的行为符合这个描述。民法典也讲,造成人身损害要赔医疗费、误工费。网友说开除太轻,就是因为这些法律依据。主管部门回应上报处理,最后开除涉事人员,但没提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警方介入调查,这是25日的消息,到现在2025年7月,没看到新进展,可能就这么结了。 类似事件不是第一次,搜索全网,2024年4月姚安县也有过城管与商贩冲突,商贩被按倒踩手,三名城管被辞退。住建局说双方都有错,但公众不买账。元谋县这个案子,背景差不多,都是因占道经营引发。城管队伍里,外包人员多,培训不足,容易出事。官方通报往往简短,开除完事,但网友追问执法资格和赔偿。上,帖子显示大家觉得违法成本低,用人单位该负责。行政强制措施要两人以上正式工执行,这里明显不符。 谈谈法律层面,行政处罚法规定,强制措施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不得随意伤害。视频证据清楚,踩手就是故意伤害。治安法43条,处5到10日拘留加罚款。网友观点有理,单纯开除不解决根源。用人单位如果是局方,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外包公司,也得赔。事件后,商贩伤情不明,但按常理有肿胀,需要医疗。主管部门上报上级,处理结果是开除,但没公开细节。公众要求透明,赔偿到位,避免下次再犯。 从社会角度看,这种冲突反映基层治理难题。商贩多是底层民众,摆摊养家,城管执行任务,两边都不易。但暴力执法伤民心,影响政府形象。网友评论多集中在“开除不合理”,因为觉得该追究刑责。搜索资料,类似案子多在开除后淡化,没赔偿报道。元谋县政府网站没具体通报,或许内部处理。楚雄州其他县如禄丰、大姚,也没相关更新,说明这类事常见但曝光少。 接地气说,城管这活儿累,风吹日晒,还得面对不配合的摊贩。但规矩是规矩,动手不对。商贩也该守法,别占道堵路。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多点理解。但女城管踩手这事儿,太过分了,围观大妈推开她,说明群众看不下去。开除是起点,不是终点。网友喊“全部开除”,其实想说全队负责,单位赔钱。 再聊后续,25日警方介入,到现在一年多,没看到判决或赔款新闻。或许私下和解,或许没下文。X搜索帖子少,最新是2024年4月的姚安案,元谋的没跟进。官方回应“具体不清楚”,说明初期混乱。后来开除,可能就是结果。网友不认可,因为觉得轻了。法律上,故意伤害该拘留,民事侵权要赔。但现实中,行政开除多,没进司法程序。 内涵点说,这事件提醒大家,执法要人性化。城管不是敌人,是管理者。商贩别违规,城管别暴力。社会需要平衡,法治是底线。类似事频发,说明培训和管理有 gap。政府该加强正式工比例,减少外包风险。公众监督好,视频曝光推动处理。但别一棒子打死所有城管,很多在默默做事。 全网搜索,椒点新闻来源报道详细,分析法律合理。X帖子支持网友观点。没新更新,事件停在开除。或许警方调查结束,无刑责。内涵是,社会公平需法治护航,别让小事酿大祸。 总结过程,事件曝光,舆论压力,官方处理。逻辑链完整,但缺透明。接地气,大家讨论时,说城管别欺负弱势,商贩别乱来。事件教训深刻。最后,事件反映城乡矛盾,需政策调和。指定摊位,帮扶商贩,减少冲突。城管形象提升,从这类事开始。 这事儿你怎么看?开除够不够?欢迎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观点,一起讨论执法公平。

老兵
城管也难,很多商贩素质太低了,能把摊摆到路中间,
精确制导 回复 08-14 15:06
金色年华 回复 08-14 16:02
太有道理了[点赞]
恬静
占道经营必须严加整治,总有那些小商小贩屡教不改!
南哥
博眼球的文章可耻之极!
用户12xxx20
开除还得移送公安拘留。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罪
良子
有些小商小贩确实是把路占了,行人都要从机动车道上小心翼翼挤着过,我经常都害怕被机动车和电动车撞到了。我买东西时就不买占道经营的。
用户10xxx29
故意伤害要拘留 真法治社会就得这样
用户10xxx78
商贩也要自律摆摊,有的摆路上来,大胆的路中来了一点点尝试乱摆,过路都不好过了。
用户90xxx78
妨碍公务,拘留30天以上
岁岁平安
这女的心毒,想废了人家的手变残疾人,想干活都干不了。
台风
城市确实需要管理人员管理,没管理乱摆乱放一团糟,怎么样管理值得研究
用户10xxx56
换个工作也挺好的
江东游
踩手属于故意伤害,如果受伤,要负刑责
天漄
必须严惩占道经营,城管也要依法治理
zj2081759
广西玉林这里己实全面摆地摊了,公路都可以摆了,城管也取消
欢乐共享
开除了就与我无关了啊。
朦胧晨曦
追究刑事责任,判刑!
用户12xxx55
如果小阪反sha,小阪会怎样判
求不得の匠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该判刑
用户10xxx25
美欧发达国家都是地广人稀,当中国达到这样的标准后,这样的事情可能就很少发生了。
大众之友
城管工作人员真不好做,管严了时而和小商小贩发生冲突,管松一点小贩能把摊位摆在道路中间,我还是支持城管工作人员,但不要和小商小贩们发生肢体接触。
张建国
我要是踩城管的手,会被拘留么?
用户10xxx74
因为做的人多了,现在的小生意也的确难做。但也不能以此理由逃避执法管理。并且提倡人性执法,也不能成为违法不纠的理由
焱基
开除了,被踏踩者,追到她屋门口,同样踏踩回
哄哄
女城管,你怎么不biu.biu.biu阿?
白云
单位对其开除是必要的,也最多这么做。但公安机关应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如果构成轻伤还应追究其的法律责任,至少三年,并罚款。
用户13xxx23
查请址,到她家里就是
定风草
开除还不行,难道想怎么样?杀了他不成?别给脸不要就好。
用户12xxx11
其行为已经触动刑法了
用户12xxx38
那些占道经营的商贩是最不讲理的一群人,他们根本不会听你讲道理,人不走,车不好过,叫他们让一点都不肯,恨不得摆到路中间去
小龙
城管动手确实不应该,但是另一面,商贩屡劝不改,你怎么办?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遵纪守法的,这时候就必须强制执行了。如果执法部门都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那么人们也不会鸟你。当然强制执行的程度要合法。
一碌木
都是讨生活而已何必互相伤害
大巧若多
开除已经可以了,不能激进
李向军
没有城管,道路都变市场了,这工作不好干,难免脾气上来了,都不易啊
李靖德
如果商贩有血惺暴力行为呢?不光要踩手呢?让他无还手之力也不为过!
迷路的兔子
我完全支持城管,一些小贩把贩卖车堵在公路上,不说车,自行车都不过了
用户10xxx93
摆摊乱不是你乱打人的借口,摆摊和打人都有法律去规范,摆摊可以扣押相关物品,打人负对应的责任(如拘留(行拘或刑拘),并罚赔偿摊贩……
精确制导
[捂脸哭]城管一下班,那些摆摊的都出来了,四车道变成双车道,下班高峰堵的严实。5点下班 到家7点...
众生颠倒
其实很多恨流动商贩的除了占道经营堵塞交通之外,还有很多租房做实体店生意的小商户,流动商贩不交税,无水电开支,无转让费房租压力,利润比远高于固定商户,关键是还灵活,哪里生意好一脚油门就过去了,固定商户只能死磕。
转眼半生
道路是所有人共享通道,违规占道就是侵害集体路权,立法提高违规占道商贩成本:占道一平方米十万。威慑违规,方便管理。
LIANXIANG
城管与商贩就是一个矛盾体,城管为优化市容而工作,滩贩为一日三餐而游击奔波,两者之间都不易,要将一碗水端平真的艰难!
用户10xxx56
绝对要追刑
巴黎
殴打他人,罪加一等
用户17xxx39
文章怎么这么啰嗦
用户10xxx15
请到淄博市参观学习,街上有警城联合工作站,道路固定区域标线内、固定时段可以摆滩叫卖,警方、城管都可以去维持秩序
用户77xxx37
送拘留所
用户87xxx41
城管的做法虽然可恨,但商贩乱摆更可恨,有时候路都是他们家的了,摆摊都能直接摆路中间了,都不值得同情
事实求是不装逼
故意伤害罪入刑
mory
城管必不可少,只要先警告再动手就没问题,商贩占地真的很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