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开除!”云南楚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

玄光旅 2025-08-13 20:38:12

“全部开除!”云南楚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一名女城管工作人员竟然还去踩倒地商贩的手。其他人见状,立即上前去推开女城管工作人员。事后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上报此事。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已经被开除。网友们:“仅仅是开除不合理!” 在云南楚雄的街头,一场看似普通的执法行动突然失控,女城管踩手的行为瞬间点燃公众怒火,这究竟是执法过度还是管理漏洞?开除就能平息一切吗?疑问层层叠加。 云南楚雄这个地方,大家都知道是彝族自治州,地方不大,但城市管理问题时不时冒出来。城管部门负责维护市容市貌,商贩们为了生计摆摊,双方摩擦在所难免。这次事件发生在元谋县,时间是2024年6月24日,当时城管在处理违法经营问题。商贩违规占道,城管上前劝阻,结果演变成肢体接触。按资料显示,涉事城管包括两男一女,他们是辅助人员,不是正式编制。商贩被按倒后,女城管上前踩手,这一步直接越界了。围观群众推开她,导致局面更乱。视频流传后,网友炸锅,认为这不是执法,是欺负人。 城管工作本来就难做,一线人员压力大,但这不等于可以随意动手。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执法必须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实施,且不得委托外包。涉事人员如果是聘用工,就没执法权,这点从法律上说已经违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故意伤害他人要拘留罚款,女城管的行为符合这个描述。民法典也讲,造成人身损害要赔医疗费、误工费。网友说开除太轻,就是因为这些法律依据。主管部门回应上报处理,最后开除涉事人员,但没提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警方介入调查,这是25日的消息,到现在2025年7月,没看到新进展,可能就这么结了。 类似事件不是第一次,搜索全网,2024年4月姚安县也有过城管与商贩冲突,商贩被按倒踩手,三名城管被辞退。住建局说双方都有错,但公众不买账。元谋县这个案子,背景差不多,都是因占道经营引发。城管队伍里,外包人员多,培训不足,容易出事。官方通报往往简短,开除完事,但网友追问执法资格和赔偿。上,帖子显示大家觉得违法成本低,用人单位该负责。行政强制措施要两人以上正式工执行,这里明显不符。 谈谈法律层面,行政处罚法规定,强制措施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不得随意伤害。视频证据清楚,踩手就是故意伤害。治安法43条,处5到10日拘留加罚款。网友观点有理,单纯开除不解决根源。用人单位如果是局方,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外包公司,也得赔。事件后,商贩伤情不明,但按常理有肿胀,需要医疗。主管部门上报上级,处理结果是开除,但没公开细节。公众要求透明,赔偿到位,避免下次再犯。 从社会角度看,这种冲突反映基层治理难题。商贩多是底层民众,摆摊养家,城管执行任务,两边都不易。但暴力执法伤民心,影响政府形象。网友评论多集中在“开除不合理”,因为觉得该追究刑责。搜索资料,类似案子多在开除后淡化,没赔偿报道。元谋县政府网站没具体通报,或许内部处理。楚雄州其他县如禄丰、大姚,也没相关更新,说明这类事常见但曝光少。 接地气说,城管这活儿累,风吹日晒,还得面对不配合的摊贩。但规矩是规矩,动手不对。商贩也该守法,别占道堵路。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多点理解。但女城管踩手这事儿,太过分了,围观大妈推开她,说明群众看不下去。开除是起点,不是终点。网友喊“全部开除”,其实想说全队负责,单位赔钱。 再聊后续,25日警方介入,到现在一年多,没看到判决或赔款新闻。或许私下和解,或许没下文。X搜索帖子少,最新是2024年4月的姚安案,元谋的没跟进。官方回应“具体不清楚”,说明初期混乱。后来开除,可能就是结果。网友不认可,因为觉得轻了。法律上,故意伤害该拘留,民事侵权要赔。但现实中,行政开除多,没进司法程序。 内涵点说,这事件提醒大家,执法要人性化。城管不是敌人,是管理者。商贩别违规,城管别暴力。社会需要平衡,法治是底线。类似事频发,说明培训和管理有 gap。政府该加强正式工比例,减少外包风险。公众监督好,视频曝光推动处理。但别一棒子打死所有城管,很多在默默做事。 全网搜索,椒点新闻来源报道详细,分析法律合理。X帖子支持网友观点。没新更新,事件停在开除。或许警方调查结束,无刑责。内涵是,社会公平需法治护航,别让小事酿大祸。 总结过程,事件曝光,舆论压力,官方处理。逻辑链完整,但缺透明。接地气,大家讨论时,说城管别欺负弱势,商贩别乱来。事件教训深刻。最后,事件反映城乡矛盾,需政策调和。指定摊位,帮扶商贩,减少冲突。城管形象提升,从这类事开始。 这事儿你怎么看?开除够不够?欢迎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观点,一起讨论执法公平。

3 阅读:45912

评论列表

老兵

老兵

99
2025-08-14 05:51

城管也难,很多商贩素质太低了,能把摊摆到路中间,

精确制导 回复 08-14 15:06

金色年华 回复 08-14 16:02
太有道理了[点赞]

恬静

恬静

48
2025-08-14 07:28

占道经营必须严加整治,总有那些小商小贩屡教不改!

南哥

南哥

45
2025-08-14 04:06

博眼球的文章可耻之极!

用户12xxx20

用户12xxx20

36
2025-08-14 08:01

开除还得移送公安拘留。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罪

良子

良子

33
2025-08-14 10:27

有些小商小贩确实是把路占了,行人都要从机动车道上小心翼翼挤着过,我经常都害怕被机动车和电动车撞到了。我买东西时就不买占道经营的。

用户10xxx29

用户10xxx29

30
2025-08-14 07:01

故意伤害要拘留 真法治社会就得这样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27
2025-08-14 09:21

商贩也要自律摆摊,有的摆路上来,大胆的路中来了一点点尝试乱摆,过路都不好过了。

用户90xxx78

用户90xxx78

18
2025-08-14 08:52

妨碍公务,拘留30天以上

岁岁平安

岁岁平安

15
2025-08-14 08:23

这女的心毒,想废了人家的手变残疾人,想干活都干不了。

台风

台风

7
2025-08-14 10:43

城市确实需要管理人员管理,没管理乱摆乱放一团糟,怎么样管理值得研究

用户10xxx56

用户10xxx56

7
2025-08-14 06:54

换个工作也挺好的

江东游

江东游

7
2025-08-14 12:25

踩手属于故意伤害,如果受伤,要负刑责

天漄

天漄

6
2025-08-14 11:20

必须严惩占道经营,城管也要依法治理

zj2081759

zj2081759

6
2025-08-14 10:14

广西玉林这里己实全面摆地摊了,公路都可以摆了,城管也取消

欢乐共享

欢乐共享

6
2025-08-14 09:43

开除了就与我无关了啊。

朦胧晨曦

朦胧晨曦

6
2025-08-14 10:22

追究刑事责任,判刑!

用户12xxx55

用户12xxx55

5
2025-08-14 13:08

如果小阪反sha,小阪会怎样判

求不得の匠

求不得の匠

5
2025-08-14 09:27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该判刑

用户10xxx25

用户10xxx25

4
2025-08-14 07:58

美欧发达国家都是地广人稀,当中国达到这样的标准后,这样的事情可能就很少发生了。

大众之友

大众之友

4
2025-08-14 15:51

城管工作人员真不好做,管严了时而和小商小贩发生冲突,管松一点小贩能把摊位摆在道路中间,我还是支持城管工作人员,但不要和小商小贩们发生肢体接触。

张建国

张建国

4
2025-08-14 08:02

我要是踩城管的手,会被拘留么?

用户10xxx74

用户10xxx74

4
2025-08-14 11:07

因为做的人多了,现在的小生意也的确难做。但也不能以此理由逃避执法管理。并且提倡人性执法,也不能成为违法不纠的理由

焱基

焱基

3
2025-08-14 12:04

开除了,被踏踩者,追到她屋门口,同样踏踩回

哄哄

哄哄

3
2025-08-14 07:59

女城管,你怎么不biu.biu.biu阿?

白云

白云

3
2025-08-14 09:18

单位对其开除是必要的,也最多这么做。但公安机关应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如果构成轻伤还应追究其的法律责任,至少三年,并罚款。

用户13xxx23

用户13xxx23

3
2025-08-14 09:52

查请址,到她家里就是

定风草

定风草

3
2025-08-14 16:49

开除还不行,难道想怎么样?杀了他不成?别给脸不要就好。

用户12xxx11

用户12xxx11

3
2025-08-14 13:18

其行为已经触动刑法了

用户12xxx38

用户12xxx38

2
2025-08-14 15:03

那些占道经营的商贩是最不讲理的一群人,他们根本不会听你讲道理,人不走,车不好过,叫他们让一点都不肯,恨不得摆到路中间去

小龙

小龙

2
2025-08-14 14:15

城管动手确实不应该,但是另一面,商贩屡劝不改,你怎么办?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遵纪守法的,这时候就必须强制执行了。如果执法部门都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那么人们也不会鸟你。当然强制执行的程度要合法。

一碌木

一碌木

2
2025-08-14 15:31

都是讨生活而已何必互相伤害

大巧若多

大巧若多

2
2025-08-14 10:05

开除已经可以了,不能激进

李向军

李向军

2
2025-08-14 11:03

没有城管,道路都变市场了,这工作不好干,难免脾气上来了,都不易啊

李靖德

李靖德

2
2025-08-14 16:02

如果商贩有血惺暴力行为呢?不光要踩手呢?让他无还手之力也不为过!

迷路的兔子

迷路的兔子

2
2025-08-14 16:16

我完全支持城管,一些小贩把贩卖车堵在公路上,不说车,自行车都不过了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2
2025-08-14 13:25

摆摊乱不是你乱打人的借口,摆摊和打人都有法律去规范,摆摊可以扣押相关物品,打人负对应的责任(如拘留(行拘或刑拘),并罚赔偿摊贩……

精确制导

精确制导

2
2025-08-14 15:03

[捂脸哭]城管一下班,那些摆摊的都出来了,四车道变成双车道,下班高峰堵的严实。5点下班 到家7点...

众生颠倒

众生颠倒

2
2025-08-14 12:56

其实很多恨流动商贩的除了占道经营堵塞交通之外,还有很多租房做实体店生意的小商户,流动商贩不交税,无水电开支,无转让费房租压力,利润比远高于固定商户,关键是还灵活,哪里生意好一脚油门就过去了,固定商户只能死磕。

转眼半生

转眼半生

1
2025-08-14 12:52

道路是所有人共享通道,违规占道就是侵害集体路权,立法提高违规占道商贩成本:占道一平方米十万。威慑违规,方便管理。

LIANXIANG

LIANXIANG

1
2025-08-14 16:09

城管与商贩就是一个矛盾体,城管为优化市容而工作,滩贩为一日三餐而游击奔波,两者之间都不易,要将一碗水端平真的艰难!

用户10xxx56

用户10xxx56

1
2025-08-14 11:38

绝对要追刑

巴黎

巴黎

1
2025-08-14 08:00

殴打他人,罪加一等

用户17xxx39

用户17xxx39

1
2025-08-14 12:41

文章怎么这么啰嗦

用户10xxx15

用户10xxx15

1
2025-08-14 12:53

请到淄博市参观学习,街上有警城联合工作站,道路固定区域标线内、固定时段可以摆滩叫卖,警方、城管都可以去维持秩序

用户77xxx37

用户77xxx37

1
2025-08-14 15:57

送拘留所

用户87xxx41

用户87xxx41

1
2025-08-14 13:19

城管的做法虽然可恨,但商贩乱摆更可恨,有时候路都是他们家的了,摆摊都能直接摆路中间了,都不值得同情

事实求是不装逼

事实求是不装逼

1
2025-08-14 14:57

故意伤害罪入刑

mory

mory

2025-08-14 12:31

城管必不可少,只要先警告再动手就没问题,商贩占地真的很烦

玄光旅

玄光旅

玄光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