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拆迁分得一套房,被姑姑霸占10年。姑姑先是以照顾奶奶为由住着,奶奶过世后又以安置房没下来为由,带着一家6口人继续住着。可安置房下来后,姑姑却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继续霸占房产。村里多次协商,协议签过2次,但姑姑就是不走。女子拿协议找上门,姑姑当场撕毁协议,并扬言爱住哪住哪!直到女子找记者上门,姑姑一家人才露出真面目! 据小莉帮忙8月16日报道,姑姑一家人霸占侄女房产10年,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霸着不走,就连自己曾经签过的字据都可以颠倒黑白,但是面对面质问的时候,却又哑口无言。 小王是个苦命的孩子,在还没满月的时候父亲就过世了,不到一岁母亲就改嫁了,小王是跟着叔叔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长大的。 2013年小王的叔叔先过世,2015年小王的爷爷也过世。后来村里就拆迁分房,按照人口分房子。小王承接她父亲那辈分了一套房子,小王的堂弟承接叔叔的人口也分了一套房子。 但就是小王的姑姑没有分得房产,因为姑姑早些年就嫁了人,所以户口不在村里,就没资格分得房产。 后来小王的姑姑也面临拆迁,同时奶奶还需要人照顾,那个时候小王才16岁,所以只能是由姑姑搬进小王的房子,方便照顾奶奶。 虽然是亲戚,但是住归住,还是要把事情说清楚的。所以在村委的协调下,小王和堂弟以及姑姑签署了一份协议。 房子的所有权肯定是小王的,姑姑只是为了照顾奶奶才住进来的。但要是奶奶不在了,姑姑在安置房下来后就要搬走。 当时三个人是都同意的,而且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2019年姑姑的安置房就下来了,2000年小王的奶奶才过世,按理说姑姑应该搬回自己家住。 但是姑姑不但没有搬走,反而带着一家6口住了进去。直到2023年小王又找到村委协商,三方再次签署一份协议。 协议内容是:小王和堂弟愿意各拿出1万元给姑姑,以此来感谢姑姑对奶奶的照顾恩情,姑姑在收下钱后,应该在一个月内搬离。 姑姑这次依旧是签字确认了,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却一点要搬走的意思都没有。 房子虽然分给了小王,但是小王却在外面租房子住了10年,有房不能住,有家不能回,甚至连自己的房子钥匙都没有,因为被姑姑一家人换了锁。 小王也不是没有到法院起诉过,但因为牵扯的人员并不多,且都能联系上,也没有太过于复杂的情感纠葛,法院劝说小王还是调解最好。 小王也念及亲人的那份亲情,所以小王2次起诉2次撤诉。小王把姑姑当做最后的亲人,但是当小王拿着协议上门讨要说法的时候,却被姑姑当场手撕协议,并扬言道: 谁跟你亲,不亲不亲,你爱上哪住上哪住去! 小王的心软换来的却是姑姑的恶言相向,不仅如此,姑姑的女儿当然是帮着自己的母亲说话,说当年签署的协议都是不作数的,因为母亲不识字,是被诓骗签的字。 小王的姑姑一家人,始终认为房子是小王爷爷奶奶的,但村里拆迁分房的时候却没有奶奶的那份,只有小王和堂弟两个人有分房的权利。 小王还透露,姑姑其实是有房子的,但是她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收租金,然后带着一家人霸占着她的房子不还,这才是让小王寒心的地方。 姑姑如此明目张胆的霸占小王的房产10年不还,还胡搅蛮缠不讲道理,小王无奈才找到记者帮忙。 记者向姑姑的女儿发问,有什么证据证明房子是姑姑的?女儿反问,又有什么证据证明房子是小王的? 小王拿出协议,姑姑一家人还是不认,还说村大队的不能作数。记者直言道:那是不是起诉让腾房了,你们一家人就能搬走? 这时候,姑姑一家人哑口无言,小声嘀咕说,那就去起诉再看吧! 根据《民法典》第114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小王只能是通过法律手段对房产进行确权,只有房产得到了认定所有人,才能拿着法院判决去申请强制执行。 若是小王的姑姑在小王拿到法院判决后依旧不走,小王还可以起诉姑姑侵占她的房子,姑姑可能还会面临着刑罚。 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王的姑姑要是认为房子不属于小王,而是属于小王的爷爷奶奶,那同意可以去起诉进行房产的确权,没必要用一种近乎于无赖的方式霸占房产不归还。 小王已经身怀六甲,就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怎么在亲戚面前就这么难,而且那个人还是小王最后一个至亲。 对于小王的遭遇,您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关注@小栗子看法 一起交流讨论,学习法律知识!
河南郑州,女子拆迁分得一套房,被姑姑霸占10年。姑姑先是以照顾奶奶为由住着,奶奶
清歌畅
2025-08-17 18: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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