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得知妻子和男友在宾馆,妻子让他拿衣物过去,他虽不乐意,但还是拿着衣服过去了,随后三人一起吃饭,男子变成了妻子的哥哥。妻子说,她和男友之间才是爱情,她从男友身上拿走了55万。男子更是语出惊人,他只想孩子们有妈妈叫。 8月20日红星新闻报道,李某给丈夫冯某打来电话,李某告诉他,她正在车站接男友,她让冯某赶紧开车过来接他们。 冯某接到妻子的电话,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和妻子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可每次看到那一对双胞胎孩子,他就舍不得和妻子离婚,只要妻子每天都回家,他已经不管妻子跟谁交往了。 冯某接完电话,担心妻子等久了会生气,他马上就开车去车站,直到他看见妻子和她的男友上了车,没有半点生气的情绪,冯某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肯定是不能把妻子送回家的,接下来他很清楚,要把妻子和她男友送到宾馆,每当这时冯某才会想起,他和妻子还是夫妻,他却要亲手把妻子送给别人,他多少感觉自己有些窝囊,却又无可奈何,他阻止不了妻子要做任何事情。 他把妻子和她的男友送到宾馆之后,冯某便开车回家,他要回去照顾一对双胞胎孩子,他知道这几天,妻子要陪男友,是无暇顾及两个孩子了,他这几天得当爹当妈,辛苦几天。 他只希望这几天孩子们能听话一些,等妻子的男友走了,他们的妈妈就会回来了,孩子们又有妈妈叫了。 可他刚回到家,才陪孩子们玩了一会儿,他又接到了妻子打来的电话。 原来李某和男友到了宾馆之后,她发现男友没有换洗的衣服,于是她让丈夫带些换洗的衣服过去给她男友穿。 冯某听到这个要求,心中很不是滋味,虽说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但毕竟是夫妻,如今妻子和她的男友住在一起,这要是传出,他面子往哪挂呀。 但他没办法,妻子让他拿东西,他就得去拿东西,他不能惹妻子生气,否则妻子就不回家了,孩子们就没有妈妈叫了。 他又把换洗的衣服送到宾馆,看着妻子头发凌乱地出来,他还是感到心一阵阵的疼。 但他不能在乎太多,妻子得靠她的这个男友活着,妻子得哄她的男友开心。 要不然她的男友,就不会每个月给她1万元,她每个月的生活就再也不能奢侈了,到时候向家里伸手,冯某也承担不起。 他的妻子生活实在是太奢侈了,一个月就得做头发三四回,每天都要大鱼大肉,还要买昂贵的护肤品,这都多亏了她的男友,每个月给她转1万元。 冯某能做的,就是配合妻子,隐瞒她已婚的身份,好让她和男友愉快地在一起。 但李某让他做的还远远不止这些,李某还让他扮大舅哥,让他成为娘家人,招待她的男友。 为了让妻子的男友吃好喝好,他又以大舅哥的身份出现在三人的饭局,一起谈笑风生,他以娘家人的身份认可两人的关系。 就这样,妻子一直和男友交往着,男友每年都会过来看他两三回,冯某就得陪妻子演戏两三回,剩余的时间他和妻子还是夫妻,他们还能和睦相处,一起好好照顾孩子。 但李某从男友身上得到的那每月1万元,她还不够花,后来在2021年,她又结识了一个好闺蜜。 这下李某更是脚不着家了,为了和闺蜜搞好关系,她整天陪着闺蜜,不是逛街,就是陪闺蜜吃饭,生活过得可真是有滋有味。 她也成功骗取了闺蜜的的信任,从闺蜜的账户盗取了17万的工资。 这件事直到闺蜜的丈夫发现,闺蜜才发现自己被偷了17万,这才报了警。 民警调查中,不但发现李某偷了闺蜜17万工资,还发现了李某已婚,还假装单身,和男友交往这件事情,李某的骗局终于败露了。 可面对自己的骗局被识破,李某还狡辩道,她和男友就是爱情,每次她要和男友分手,男友又是哭又是闹,都不允许分手,他们就像夫妻一样,她始终不承认自己是骗男友。 而冯某的话更是震惊了大家,他说,他和妻子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他只要妻子每天都回来,让孩子们有妈妈叫就行。 那么该如何认定李某和冯某的行为呢? 首先,李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和男友交往,从男友身上骗取55万,她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李某盗取了闺蜜17万工资,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某好吃懒做,靠骗取他人获得钱财,最终她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她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上。 至于冯某,他没有参与盗取闺蜜17万工资这件事,但是他参与了妻子诈骗男友这件事,他的行为其实也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这对夫妻的行为确实令人费解,妻子骗取的钱都花在自己身上,丈夫还陪她演戏,竟然只是为了让孩子有妈妈叫而,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那么你对这对夫妻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荒唐!上海,男子与女友相识一个月,女友称自己怀了双胞胎,并以此为由向男子索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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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风
多招点人……
用户10xxx02
小编写得什么鬼东西
hzhz1017
做乌龟有做乌龟味道反正她老婆能回家他还是可以用的,在说了空着不用也是浪费资源现在起码收入有一万多一个月挺好划算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