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4年,男子到烟酒行买了2瓶飞天茅台酒准备宴请朋友,共花了5400元。可朋友喝了酒后,怀疑酒是假的,于是让男子去举报烟酒行,后经鉴定果然是假酒,于是男子将烟酒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5400元购酒款并赔偿54000元。一审法院支持了退一赔十的请求,但二审法院却发现了重大问题。 事情的起因,刘某(化名)在一家烟酒行买了两瓶飞天茅台,打算用来请朋友乐呵乐呵,刘某说,买好酒就是为了撑场面,让宴席“逼格”提升。 酒席上,朋友们喝了一口后就觉得奇怪了,味道淡而无味,不像真的,刘某怀疑买到了假酒,于是把酒送去专业机构鉴定。 结果显示,酒确实是假的,拿到鉴定结果后,刘某立刻把烟酒行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5400元购酒款,并赔偿54000元,也就是“退一赔十”。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诉求有法律依据,因此支持了他的请求,法院判决商家不仅要把5400元的购酒款全额退还,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十倍的赔偿金,加起来总金额接近六万元。 这一判决当时引起了不少关注,很多人认为这是对假酒商家的有力打击,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 案件进入二审后,法院经过重新审查所有证据和法律依据,做出了与一审完全不同的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刘某的部分诉求缺乏适用条件,因此只判决商家退还5400元购酒款,而对于刘某提出的十倍高额赔偿请求则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项解释对“退一赔十”的适用范围,做出了更严格的限定:只有出于个人或家庭生活消费目的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才有资格获得惩罚性赔偿。 因此,案件的焦点不是酒是真是假,而是刘某究竟算不算普通消费者,如果刘某只是偶然买到假酒,那么他当然是普通消费者。 但二审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刘某的情况并不简单,他在多家烟酒商行都有多次购买高价茅台的记录,而且每次发现假酒后,他都会迅速举报并提起诉讼。 更引人注意的是,刘某在多次购酒时都会全程录像,包括付款、取酒、验货等环节,操作非常规范,法院认为,这些迹象显示刘某的行为,带有明显的目的性,和普通消费者偶尔维权完全不同。 面对法官的质问,刘某没能合理解释为何频繁购买茅台、为何每次都录像,他一直坚持自己是为了个人宴请,但证据与他的说法明显不符。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刘某并不是单纯的普通消费者,而是以获取高额赔偿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因此,他的行为不符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最终判决是,商家必须退还购酒款,但刘某无权要求十倍元的赔偿,这个判决让“职业打假人”再次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 有一部分人支持职业打假人,认为他们在市场监管不足的情况下,起到了补充作用,如果没有这些人主动维权,很多制假售假行为可能更难被发现。 但也有很多人反对,他们担心职业打假一旦变成盈利产业,就会偏离初衷,甚至演变成“知假买假”“以假索赔”,变相扰乱市场秩序,这类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也会占用宝贵的司法资源。
新疆伊犁哈萨克,男子开着冷藏车,运了3000箱西梅到达目的地后,他要货主先付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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