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经传的小艺人黄婷婷,由于违约遭到了强制执行,结果发现其全部财产居然只有9万余元,与350万的巨额违约金相去甚远。
此消息一出,人们皆惊讶于黄婷婷的落魄,因为在普通人看来,但凡是个艺人,一年起码能赚个几十万。至于个人的看法,或许会有些与众不同,之前曾在文章中痛斥流量即原罪,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被认为过于偏激了。
原罪一
在这里要阐述一下,至少当前在娱乐圈大行其道的流量是有罪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此流量是艺人经纪团队营销出来的市场效应。关键在于由此而来的市场效应是建立在不良价值观之上,举一个例子好了,前段时间某小鲜肉的后援会被传为粉丝提供贷款,用来购买小鲜肉的专辑。后经了解发现,事件的真相是后援会出钱,雇佣代购者进行代购,以此来为小鲜肉刷数据。
众所周知,为了杜绝非理性追星,各大音乐平台纷纷实施了限购,从而使得单个自然人无法反复或大批量购买同一位艺人的同一张专辑。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确保艺人及其经纪团队的利益,代购的这种钻规则漏洞的手法便应运而生了。
值得注意的是,后援会的钱从何而来,答案不言而喻了,通过煽动粉丝氪金而来。说穿了,还是诱导非理性追星,不要以为当初的“倒牛奶事件”有多么触目惊心,实际上只是冰山一角。“倒牛奶事件”好歹有实物,相对比较容易被看到,能够被看到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困难。真正令人头痛的是虚拟端的奢靡浪费,还是以艺人的专辑为例,如今早已数字化了。只要买的人不展示,别人永远不知道这个人到底砸了多少钱,隐蔽性极强,因而真实的金额远非“倒牛奶事件”可比。
原罪二
与此同时,流量需要的不仅仅金钱,还有铺天盖地的控评。拿“绝望的文盲”来说,原本是用来讽刺对自己所饰演角色一问三不知的演员,代表人物自然是出演了《无名》的王一博。万万没想到,“绝望的文盲”一出,立马有人出来搅浑水。某某艺人曾经写过错别字,某某艺人初中没毕业等等,统统被冠以“绝望的文盲”。
这么做的动机一目了然,把更多的人拖下水,自己藏身其中,就可以起到类似法不责众的效果了。“绝望的文盲”也会从一个拷问演员业务能力的严肃话题,演变成粉丝互撕的闹剧,但凡有人要继续指摘,一律扣上黑粉、营销号的“帽子”,企图以此来达到“捂嘴”的目的。
当然了,流量的罪过远不止于此,但仅此两点,足见当前的流量是多么的包藏祸心了。娱乐是一个产业,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不能昧着良心赚黑心钱,哄骗粉丝花着没有必要花的钱来满足个别人的私欲,难道不该称之为“罪”吗?不单如此,做了坏事还不让人说,竟然胆大妄为想操控舆论,简直是罪大恶极!
可能有人会说了,这些事皆是经纪团队所为,与艺人无关。非也,艺人乃是经纪团队与扮演艺人的自然人共同塑造的公众形象,双方是互利的合作关系,故而没有人是无辜的。
原罪三
说回黄婷婷,要问其与流量有什么关系,一言以蔽之,现阶段的黄婷婷是流量这条利益链条上的牺牲品。可能这么说过于残酷了,从商业视角来看,艺人就是流水线上的一件“产品”。同一类型的艺人,经纪公司可以同时培养100个,只要有一人成名了,就可以收回成本乃至赚得盆满钵满,因为娱乐是一个暴利行业,这一点路人皆知。
换而言之,经纪团队根本不在乎艺人是否优秀,梦想之类的更是一文不值,只要是能赚钱,压根儿不在乎艺人的艺德和业务能力 。正因如此,才会出现大批人红作品不红的艺人,“翻车”事件更是层出不穷,而在东窗事发之前,经纪公司往往都是想方设法进行包庇。
不过即便是未能成名的“残次品”,经纪公司也要榨取其身上的残余价值,所以在与新人签订合约时,经纪公司都会定下高额的违约金。说白了,收取违约金,也是很多经纪公司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黄婷婷便是其中一员。细细数来,一度受到违约金困扰的艺人多不胜数,其中甚至包括了不少所谓的顶流,比如说鹿晗、黄子韬、蔡徐坤等等。黄婷婷这个级别的艺人更甚,只是之前罕有媒体曝光,恐怕早已成为行业常态了。
结语
由此可见,流量的原罪不单单是蒙骗广大粉丝的钱财,连投身其中的艺人们也要压榨,此等不正之风不除不足以清朗!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