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男子和女友正在餐厅吃饭,突然被3个民警在众目睽睽下戴铐带走了,男子懵了,他从没干过犯法的事,就问民警怎么了?民警说别问了,抓的就是你!没成想,只过了5、6分钟,男子又被民警送回来了,一问才知道,他们误把男子女友认成一个走失的女孩,以为男子是坏人,这才抓错了人,事后,民警向男子道了歉。 10月6号下午三点多,一对小情侣正坐在商场餐馆里吃饭。 20来岁的小伙子小王和女友小张有说有笑,谁也没想接下来会发生多么离谱的事。 就在这时,3个穿警服的民警突然冲进店里,直奔他们这桌而来。 当时店里还有其他顾客在吃饭,服务员和其他食客都看傻了眼。 小王自己也是一脸懵,但他还是礼貌询问道:你好,怎么了? 结果为首的民警来了一句“别说怎么了,抓的就是你!”,接着就掏出手铐把小王铐上了,并把人往店外拽。 女友小张当时就慌了神,她跟着民警追到电梯口,只见民警把小王推进电梯,说要带去问话。 男友被带走后,只剩小张在原地无措,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 没成想,就在她以为男友犯了什么事的时候,男友却在5、6分钟后又回来了,这让她更是一头雾水。 这究竟是咋回事呢?原来啊,民警在办理一起13岁女孩走失案时,把小张的照片误认为是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姑娘。 他们打电话给小王让他配合调查,可小王以为是诈骗电话,直接给挂了,还把号码拉黑了。 民警一着急,就直接当面抓人了。 小王回到餐厅后,问店长能不能把刚刚事发时的监控传给他? 店长说可以,接着帮忙调出监控,视频里清清楚楚拍下民警从进门到抓人,再到放他回来的全过程。 小王看后直呼离谱,吃个饭还能被当成拐卖犯,真是没谁了! 店长也说,自己干餐饮这些年,头一回见警察冲进来拷人的。更让店员们心里发毛的是,警察全程没亮证件,进门就抓人。 事后记者找警方核实,民警说这事儿归东区管,具体细节不清楚,而且不一定是他们的人。 最后辗转联系到当事警察,对方承认是照片比对出错了,研判信息时出了岔子,把情侣照和走失女孩照片搞混了,这才闹出乌龙,他们当场就给小王解铐并道歉了,小王没再追究。 有人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随随便便将一个人铐走?怎么就一句抓错了完事呢?起码要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吧! 也有人说了,办案程序正常合理,给大家科普一下。第一,发现可能是嫌疑人的可以查询嫌疑人电话;第二,可以向嫌疑人打电话询问了解情况、打电话不一定是传唤。第三,照片再次向报案人确认,高度吻合,可以确认是嫌疑人,对嫌疑人可以采取上手铐;第四,穿着警服和执法记录仪可以不亮警官证,严格意义上还是要亮警官证。 宁可抓错,不可放过一个可疑人,询问很正常,除非暴力执法。 小伙虽然委屈,但还是为民警点赞,报案人说的肯定,警察当然按刑事拘捕,发现错误立马放人道歉可以了。 这件乌龙,警察责任不大,女孩爸妈都认错了,何况外人。还有照片里的民警身着制式服装,胸挂身份牌,再嫌疑人不配合情况下带离现场,在楼下识别后,道歉放回,很正常嘛!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人民警察法》第34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非经法定程序,人民警察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民警在抓捕小伙时可能存在两处程序违法:一是未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违反“依法执行职务应亮明身份”的法定要求;二是直接使用手铐限制人身自由,却未当场说明具体事由及法律依据。 执法行为需同时满足“依法执行职务”和“法定程序”两个条件,而民警“不亮证、不解释、直接铐人”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 即便后续证实是“照片比对错误”,但程序违法性仍独立存在,警方需要就执法程序瑕疵承担责任,包括对当事人的公开道歉及可能的国家赔偿。 《民法典》第1011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伙在餐厅公共场合被当众铐走,虽仅持续数分钟,但“被误认为拐卖嫌疑人”的标签及“手铐加身”的视觉冲击,已对其名誉权、人格尊严造成实质损害。 结合《民法典》第1183条对“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本案中公众围观、女友受惊等情节,已构成“社会评价降低+心理创伤”的双重损害后果。 小伙可据此要求警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经鉴定存在持续心理创伤,比如产生应激障碍,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用户10xxx75
不只道歉,还要赔偿,办案人员还要被处罚
打野 回复 10-09 22:50
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也有相关案例要求警方出通告的,无知不是你的错,无知还出来丢人现眼就是你的不对了。
大红豆 回复 10-09 23:05
那就要看是私人手机号还是110座机了
我心飞扬
这样的犯错,道歉可不能草率接受
用户10xxx49
道歉就可以了?
用户15xxx51
图片中至少一名警察着装不规范,没有戴警帽!
用户10xxx54
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出发点是好的。
用户15xxx02
陈佩斯的那句经典台词又应验了
用户10xxx94
不接受道歉,除非把这三民警也戴上手铐!
随便吧
现在的AI编的都是什么破故事
马化云
如果道歉就可以了,还要法律干什么
驾鹤而来
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个先到[笑着哭]
兮風始智
解释解释就没事了[滑稽笑]
假如时光倒流
道歉有用要你们何用[doge]
用户10xxx89
虽然是个乌龙,但是说明山东民警确实给力的
阳光灿烂
公开道歉,负责后续引起心理伤害治疗的赔偿和对个人不良社会影响的消除。这是公民人身基本权利保障。至于追究民警责任就没必要了,毕竟人家执行公务也不是百分之百的都能确定。
龙金先生
民警办案要严谨,遵守程序,应该严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公平!
用户14xxx36
你们这帮键盘侠,在这喷,要是在美国,你立马抱头,多说几句试试,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误会,人家警察已经道歉了,要是换了你家人失踪看你还叽叽歪歪不,就和平环境把你们惯的没事做了,一天天的
堅持就是勝利
只有维权才是最好的结果
用户10xxx78
这些指责民警的,我可不可以认为是巨婴!公安执法为民,还是应该有个宽松的环境。反对的是恶意执法野蛮执法但也不能给真正的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难佐女诱
赔精神损失费,名誉受损费,判乱用职权罪!开除其职永不录用。
往事随风
要不要赔偿,只取决于程序合不合法,程序合法赔个屁。程序不合法就看情节轻重,没亮警官证就口头教育,有屈打的就要赔偿和处罚警员。
美丽人生
有点假。被拐的女孩,不需要保护?救回受害人,应该是打击犯罪的第一要务吧?
用户10xxx11
抓错正常,只要没挨揍就好
海阔天空
小伙子既没有反抗也没有逃跑,完全可以先询问,确定后再采取措施的
视角
小孩他妈确认后认错的,警察认真负责,如果24小时再出警,确认后还不抓捕,那舆论会是什么?为民警点赞👍
TS001
这是闹那出啊
冷月花魂
抓错就抓错了,及时解释清楚,也道歉了,没办成冤假错案就好了,想想被拐骗的孩子,警察也不容易,关键时刻还是警察冲在前面,面对拿凶器的歹徒,有几个键盘侠敢冲上去的?
沧浪之水
小编真能胡咧咧!民警抓拐骗嫌烦会把他们认为的“走失女孩”留在现场而不是一起带回警局?
用户56xxx07
造谣,已举报
用户10xxx26
完。
用户10xxx64
这多大的事。只要警察没有暴力执法,又是立刻查明原因。最多就是道歉就可以了。只要没有发生别的不好事情就可以了。
momsfhd
作为疑似“被拐卖”者小张就坐在对面,不求证、不救助,就晾在一边?
老k无言
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追责...
双娃他爹
果然是当事人接受道歉网友不接受啊
用户10xxx28
着裝警,有胸牌!已是亮明身份!不懂小编别胡说了,…
用户10xxx52
我切!那女的象十三岁?
zenp
一个一个吵唧唧的!觉得没处理好,就走法律程序起诉啊!
星空之外
瞎编胡造
☆SSW☆
编的好假
老卫
失踪女孩13岁,小情侣应20岁左右,能看走眼?编的吧。离谱
用户14xxx30
一个13岁一个20多岁。。。
麦芽啤酒花
要摒弃有罪推定,应疑罪从无。
wuh777
小情侣好不容易高高兴兴,这下好了,心情都没了
文祥
警察怎么知道小张电话的?
幻影年青
胡言乱语的文本
宽容的心
不管是谁,做错事就得接受做错的后果,不然起不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简单点
一、电话说明要了解情况。二、如果不配合,电话讲明要对他进行传唤。三、现场亮证,如果不配合,再带走,不一定要上手铐。四、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苍狼
既然是找女孩的,为什么不理女孩,只铐男孩?
路过
假的不能再假了!!!
一樣的天空
直接上铐是不对的,庇说明原因要求协助调查,如当事人不予配合可以强制上铐
用户11xxx67
动不动就上手铐?
凌熙业
吹,小张是被拐女孩的啥不带去取证,而且成年人与13岁没区别吗?瞎编!!
冰雪封印
还好没将错就错
养心__
赔偿3万元
努力的小梁
那些指责民警执法的,是想挑动对立吗?民警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吗?公民配合调查有问题吗?事后道歉了符合程序。至于说什么精神损失,你告诉我损失了什么?从此抑郁了?狂躁了?我也有被民警误认为酒驾逃逸把我围起来给我做酒精检测的,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你们只看到了自己的角度,谁站在民警的角度看了!
一介书生NA
段子太假
风舞絮扬
不知道疑罪从无吗
用户10xxx39
赔饭钱
杨先生
为警察敬业精神点赞,宁愿短斩搞错都不能放过一个犯法者。
用户17xxx91
为什么不先询问疑似走失女孩儿?
大流士西凡
请问这个小作文非要写山东青岛吗?请问东区是哪?青岛有这个区吗?黑青岛有流量?时间地点都是哪?
用户10xxx16
编编编瞎编。第一,认为是拐卖嫌疑人,为什么先打电话核实?那不是打草惊蛇吗?且哪里获得的男孩电话号码?第二,抓人可以,怎么把女孩丢下不管呢?
太阳
一句道歉就完事了吗,对人家的人格侮辱怎么说。
兵团军士
女孩父母都能认错,那说明长得是真像了。特事特办也么毛病,人家也道歉了,没必要揪着不放。
雪域之光
通篇胡说八道,青岛根本没有东区。
一路顺风
处分,停职。
用户10xxx59
都有错误的时候,能立马改正,并道歉。
用户10xxx30
平安无事就好,理解为上。
用户10xxx54
这个怎么处理和赔偿啊?
ggg
穿着警服和执法记录仪可以不亮警官证,严格意义上还是要亮警官证。 意思就是:你不问他就不亮证。
用户15xxx35
你的身份证呢?
用户73xxx30
这么说以后上街随便打一个陌生人一巴掌,然后道个歉就没事了,啥道理呢
喵果
小伙砸: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做什么[doge][doge]
wj_7477
编的啥呀!既然把他女友误认了那为什么把他女友留在原地凌乱?
用户10xxx40
不应该先核对身份信息吗?
姐夫
戴手铐拍一张,你也算小半个网红了
繼續
绝对去法院告他。
用户14xxx89
理解民警吧。谁能不犯错,民警也是在办案。而且民警及时纠错了。
用户10xxx89
一句简单道歉完事,必须公开道歉,写检讨自己读
骑士
我也被抓过,还是用枪给押走的。到了刑警队一核实抓错了。
lybmm
原因是挂电话,性质是公B私C
Luo虎
我不信哦,被拐卖的小王不是也应该一起带走吗
天马流星
开局两张图,故事全靠编
用户18xxx11
我觉得就来一个公开道歉就可以了,毕竟公民也有名誉权!自己的形象受到一定影响!恢复名誉就可以了,也为警察点赞,为正义点赞!国泰!民安!!!
阿木
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偷着乐吧
碧宇藏龙
道歉的话,应该把当现时在餐厅吃饭的所有人都找到并叫到餐厅,然后复原当时就餐情景,然后公开道歉,并让在场人员自由录视频。精神损失也得赔偿。
湘江南去
扯吧?认成走失女孩还不带她走?
Tmdy
应该有精神赔偿才更公平。
用户10xxx63
肯定应依法赔偿精神损害费,除非被损害人自己声明免赔。
心境
法治社会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平实
废话一大堆!
金童君
想进步[开怀大笑]
糟老头子1号
这是真事儿吗?抓的时候就不确认女孩的身份吗?
吾爷
赔5000
财小飞
大惊小怪
时空友人
民警抓人,很正常,他们是为了保护人民,人民很理解。
薰和咖啡
公开登报道歉,不然很多路过的人已经认为他是坏人了
绕指柔
电话不接还拉黑就知道要吃苦头了[捂脸哭]
船长
这种必须公开道歉
hahdk
认为男子女友是走失人员,然后把这个女子一个人丢在抓捕现场?
用户10xxx43
青岛……?[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