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男子和女友正在餐厅吃饭,突然被3个民警在众目睽睽下戴铐带走了,男子懵了,他从没干过犯法的事,就问民警怎么了?民警说别问了,抓的就是你!没成想,只过了5、6分钟,男子又被民警送回来了,一问才知道,他们误把男子女友认成一个走失的女孩,以为男子是坏人,这才抓错了人,事后,民警向男子道了歉。 10月6号下午三点多,一对小情侣正坐在商场餐馆里吃饭。 20来岁的小伙子小王和女友小张有说有笑,谁也没想接下来会发生多么离谱的事。 就在这时,3个穿警服的民警突然冲进店里,直奔他们这桌而来。 当时店里还有其他顾客在吃饭,服务员和其他食客都看傻了眼。 小王自己也是一脸懵,但他还是礼貌询问道:你好,怎么了? 结果为首的民警来了一句“别说怎么了,抓的就是你!”,接着就掏出手铐把小王铐上了,并把人往店外拽。 女友小张当时就慌了神,她跟着民警追到电梯口,只见民警把小王推进电梯,说要带去问话。 男友被带走后,只剩小张在原地无措,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 没成想,就在她以为男友犯了什么事的时候,男友却在5、6分钟后又回来了,这让她更是一头雾水。 这究竟是咋回事呢?原来啊,民警在办理一起13岁女孩走失案时,把小张的照片误认为是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姑娘。 他们打电话给小王让他配合调查,可小王以为是诈骗电话,直接给挂了,还把号码拉黑了。 民警一着急,就直接当面抓人了。 小王回到餐厅后,问店长能不能把刚刚事发时的监控传给他? 店长说可以,接着帮忙调出监控,视频里清清楚楚拍下民警从进门到抓人,再到放他回来的全过程。 小王看后直呼离谱,吃个饭还能被当成拐卖犯,真是没谁了! 店长也说,自己干餐饮这些年,头一回见警察冲进来拷人的。更让店员们心里发毛的是,警察全程没亮证件,进门就抓人。 事后记者找警方核实,民警说这事儿归东区管,具体细节不清楚,而且不一定是他们的人。 最后辗转联系到当事警察,对方承认是照片比对出错了,研判信息时出了岔子,把情侣照和走失女孩照片搞混了,这才闹出乌龙,他们当场就给小王解铐并道歉了,小王没再追究。 有人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随随便便将一个人铐走?怎么就一句抓错了完事呢?起码要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吧! 也有人说了,办案程序正常合理,给大家科普一下。第一,发现可能是嫌疑人的可以查询嫌疑人电话;第二,可以向嫌疑人打电话询问了解情况、打电话不一定是传唤。第三,照片再次向报案人确认,高度吻合,可以确认是嫌疑人,对嫌疑人可以采取上手铐;第四,穿着警服和执法记录仪可以不亮警官证,严格意义上还是要亮警官证。 宁可抓错,不可放过一个可疑人,询问很正常,除非暴力执法。 小伙虽然委屈,但还是为民警点赞,报案人说的肯定,警察当然按刑事拘捕,发现错误立马放人道歉可以了。 这件乌龙,警察责任不大,女孩爸妈都认错了,何况外人。还有照片里的民警身着制式服装,胸挂身份牌,再嫌疑人不配合情况下带离现场,在楼下识别后,道歉放回,很正常嘛!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人民警察法》第34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非经法定程序,人民警察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民警在抓捕小伙时可能存在两处程序违法:一是未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违反“依法执行职务应亮明身份”的法定要求;二是直接使用手铐限制人身自由,却未当场说明具体事由及法律依据。 执法行为需同时满足“依法执行职务”和“法定程序”两个条件,而民警“不亮证、不解释、直接铐人”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 即便后续证实是“照片比对错误”,但程序违法性仍独立存在,警方需要就执法程序瑕疵承担责任,包括对当事人的公开道歉及可能的国家赔偿。 《民法典》第1011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伙在餐厅公共场合被当众铐走,虽仅持续数分钟,但“被误认为拐卖嫌疑人”的标签及“手铐加身”的视觉冲击,已对其名誉权、人格尊严造成实质损害。 结合《民法典》第1183条对“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本案中公众围观、女友受惊等情节,已构成“社会评价降低+心理创伤”的双重损害后果。 小伙可据此要求警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经鉴定存在持续心理创伤,比如产生应激障碍,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腮边不觉衰颜却
把小情侣中的女孩当成13岁女孩?原谅我没法理解。这女孩到底多少岁
不知晦朔 无意春秋
我觉得没问题啊!证明警察工作态度很端正,要是不慌不忙的有可能被拐的小姑娘就真的没了。
用户12xxx92 回复 10-09 07:58
抓的不是你而已。
双屏 回复 10-09 08:09
先查验身份证,乌龙就不会产生了。
用户10xxx92
支持警察叔叔,只是戴手铐并没有殴打,几个执法人身穿警服就是警察的身份证明。不必有些水军摸黑我们的人民警察[作揖]
黑土地
直接烤上带走感觉有些不妥吧
yyf
他们打电话给小王让他配合调查,可小王以为是诈骗电话,直接给挂了,还把号码拉黑了。 这句话翻译一下
曾经拥有 回复 10-09 06:07
很多诈骗电话都以警察要求配合调查一步一步地套出银行卡密码,在自已没做犯法事遇到这类电话多为诈骗电话,不接电话也是正常防范意识,这没有什么好翻译的,又不是外国佬看不懂中文!
用户10xxx80 回复 10-09 06:36
我还接到过好几次法院的电话 全是诈骗电话
天长地久有时尽
这要是在美国,不得赔审计哥几十 W [哭笑不得]
一叶知秋 回复 10-09 07:38
我没去过,但黑命贵并不完全是黑子闹事,这个您承认吗?如果美帝的警察像您认为的一样好,会有这种事发生吗?
6013960 回复 10-09 07:28
胡扯!
泰狼
这在美丽国小伙子从此就财富自由了
健康之父
肯定要他们公开道歉,还得承担名誉损失费!
用户18xxx55
编的啊,不象
用户10xxx40
.违法行为
用户10xxx02
现在造谣不用成本?
用户16xxx78
违法
你觉得好就好
办案程序正常合理,给大家科普一下。第一,发现可能是嫌疑人的可以查询嫌疑人电话;第二,可以向嫌疑人打电话询问了解情况、打电话不一定是传唤。第三,照片再次向报案人确认,高度吻合,可以确认是嫌疑人,对嫌疑人可以采取上手铐;第四,穿着警服和执法记录仪可以不亮警官证,严格意义上还是要亮警官证。
用户10xxx95
抓刑事犯罪情况特殊,可以先铐。警察发现抓错了就放了还道歉了很正常。
xgq
既然被误认定是拐卖人口,那女朋友有可能是同犯应该一起带走。。。。
用户17xxx72
民警很有责任心,几分钟就回来了!万一,万一要是真的人贩子呢????这次为民警点赞👍这种错比漏了坏人值得
平安
又是青岛
用户90xxx94
段子吧,什么狗屁文章
老子论道上帝小儿
虽然有问题,不过没必要无限放大
谭创
虽然抓错了。但是感觉民警在为老百姓做事,
用户17xxx07
警察怎么知道他的位置。是否是手机别监控。
用户17xxx72
为民警点赞,这种错比漏了好!节奏党仇恨党才喷
谢四明
不能无辜被铐
What do you say?
必须要警察来证明,后续上诉法院
用户51xxx46
可以先控制人,再询问一下认错人的那个女生吧,人在现场怎么不问当事人?
小虫子
警察认真执行公务,发现错误立刻纠正,值得点赞
水木清华
无语
哄哄
真正诈骗分子又狠又狡猾,警察办案不容易,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民警办案
铁拳
这篇文章就是带节奏,煽动警民对立
永不言弃
请问一下要是不放出来呢?
用户10xxx39
该问问女孩,毕竟就在旁边
用户14xxx39
不确认一下受害者身份?
小康
一看就是AI编的假新闻
林雄山
我觉得没问题啊!警服就是警证。
用户10xxx64
现在可以用人脸识别技术校对,怎么会抓错人呢?有可能当事人没有认真对照,缺乏责任心造成的错失吧。
三不先生
家属情绪稳定[100]
训导主任
小便胡编的吧,青岛那有东区?这个可以举报小便
用户89xxx44
当着被拐女孩带走人贩子,只剩被拐女孩在风中凌乱!无语至极
还年轻着来
如果还是毒贩呢?派小编去吧。客客气气的沟通一下。
彧东
抓捕就是干 在女孩父母的指认下直接抓 没有任何问题 离谱的是那父母居然认错自己的女儿 但作者的目的是抹黑 从评论区看 达成了 春秋笔法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真是高手
用户10xxx80
为什么不当面先询问 而是直接带上手铐带走
用户15xxx97
胡说八道蹭流量,青岛没有什么东区
抒晨之上
就算没抓错,咋的,走失女孩就不用管了?
嗦啰蜜
找罗律
uctime
编也不编圆一点,要是警方以为男的拐卖了她女友,一定会把他俩都带去调查,怎么可能不带她女友这个“被拐骗”的人。
阿宝
绝对不能放过,必须追究责任
旺得福
AI文吧?时间地点人物是一个都没有啊
用户10xxx78
教育一下可也!
*^O^*
也遇到过一次,只是盘问!没抓人[哭笑不得]
用户10xxx49
小张是离家出走的女孩,为啥不带她一块去派出所?胡编?
老王
鲁莽了
用户10xxx37
可以理解
用户10xxx44
控制犯罪嫌疑人没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