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保姆因逗玩孩子不慎导致孩子受伤,雇主认为是故意伤害,报案后警方未立案。如今,雇主打算走法律途径索赔。 7月26日,上海的刘女士家中发生了一起意外。保姆何某在家照顾刘女士的孩子小花时,出于玩耍目的拿起了一个药品切割器逗孩子。何某将小花的手指放入夹子中轻轻夹了几下,孩子因此安静下来,开始把玩夹子。然而,正当刘女士提醒保姆该夹子带有刀片时,何某一愣,导致夹子不慎划伤了孩子的手指。 事后,刘女士带着孩子到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孩子手指受伤,构成轻微伤。刘女士认为保姆有故意伤害的嫌疑,因为此前她和保姆因一些家务事发生了争执。因此,她报了警。但警方经过调查后认为何某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未作进一步处理,称这只是一次因疏忽而发生的意外。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案中,何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而是因一时疏忽造成的过失。她并无意对孩子造成伤害,且在整个过程中,她并没有恶意报复孩子或故意伤害的意图。 虽然刘女士认为此次事件与之前的争吵有关,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何某对孩子抱有敌意或复仇心理。因此,警方最终认定这只是一次无心之过,不构成刑事案件。 过失行为通常是指由于疏忽大意或者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遭受伤害或损失。在这个案例中,何某并未故意伤害孩子,而是在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情况下,用药品切割器逗孩子玩耍,最终导致了伤害。 在家政服务行业中,保姆对雇主的子女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11条,家庭成员间的侵权责任也适用于外聘的家政人员,尤其是在涉及儿童安全的问题上。保姆何某未能妥善判断药品切割器的危险性,导致了孩子的受伤。因此,保姆应当对因过失引发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因过失导致的伤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在本案中,孩子因手指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刘女士因照料孩子而产生的误工费用,均应由何某承担。 此外,若刘女士认为孩子在此次伤害中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或身体上的不适,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然而,由于本案的伤害较轻,精神损害的赔偿可能不易得到法院支持,但合理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的赔偿是确定的。 在本案中,何某不仅面临赔偿责任,还因该事件被家政行业的“月嫂系统”拉黑,导致她失去工作机会。根据业内规则,家政公司对于员工的工作表现有严格的评价制度,不良的评价可能导致该员工的工作资格被取消。 然而,何某的失误并不等同于恶意行为,她并未故意伤害孩子,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警方的确认。虽然何某因自己的过失丢掉了工作,但行业的“拉黑”处理显得过于严苛。家政行业应当在处理类似事件时,考虑到从业人员的过错性质,给予犯错人员一定的改正和重新从业的机会。过失行为不应立即导致职业生涯的终结。 何某可以尝试向家政公司申诉,如果申诉未果,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如果因过失丧失工作资格,可以寻求法律保护,恢复其职业权利。 刘女士已经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何某的责任。这意味着,尽管警方未予立案,但刘女士依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通过民事诉讼,刘女士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费单据、误工证明等,要求何某承担因过失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此外,刘女士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何某所在的家政公司未能妥善管理其服务人员或未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刘女士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次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家政行业管理与责任认定的关注。在家政服务中,保姆的行为直接关系到雇主家庭成员的安全,尤其是照料儿童时,更需要具备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对于过失行为的认定,不应仅仅从雇主的情绪出发,而应根据事实判断责任划分。 从法律角度来看,何某因过失造成的伤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家政公司应合理评估其责任,给予员工一定的改正机会。同时,消费者应当在消费过程中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遇到类似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法律得到公正应用。
上海,一名保姆因逗玩孩子不慎导致孩子受伤,雇主认为是故意伤害,报案后警方未立案。
深度程磊
2025-10-09 2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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