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近日,浙江杭州,一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意外发现丈夫竟给第三者转账了

少胨 2025-10-12 17:39:44

“大快人心!” 近日,浙江杭州,一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意外发现丈夫竟给第三者转账了接近 242 万元,她一气之下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可谁知对方却表示这是 “工资” 和 “借款”,不愿意返还,法官最终是这么判的。 当时妻子是在整理丈夫遗物时,顺手翻了翻他常用的那张建设银行储蓄卡流水,毕竟家里的财务之前大多是丈夫在管,她也没多想,可这一翻就看到了一连串指向同一个陌生账户的转账记录,金额加起来居然有 241.9 万,比当初听说的 242 万还精确了些,她手里的银行卡都差点掉在地上。 丈夫走得太突然了,就是今年 3 月初的某天早上起来说头晕,没等送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确诊了急性颅内出血,抢救了不到 24 小时就没了,家里的老人还没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里缓过来,妻子自己也天天以泪洗面,哪能想到丈夫背后还有这样的事。 她拿着流水单反复看了不下十遍,那个账户的户主姓刘,名字她从来没听过,丈夫生前也没提过有这么个 “合作伙伴” 或者 “员工”,这 241.9 万不是小数目啊,是家里多年的积蓄,甚至还有一部分是去年准备给儿子买婚房没花完的首付钱,她怎么能不着急。 她托了身边在银行做风控的朋友帮忙查,才知道这个刘姓女子是个比丈夫小 6 岁的女人,在杭州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做行政,朋友还帮她查到两人去年有不少共同的消费记录,比如七夕节一起在西湖边的 “楼外楼” 餐厅吃饭,消费单上还留着靠窗的 28 号座位号。 找到那个刘姓女子的时候,对方一开始还挺镇定,坐在自己公司楼下的咖啡馆里,说自己是丈夫雇的 “私人助理”,负责处理一些私人事务,150 万是一年的工资,剩下的 90 万是去年她家里买二手房缺钱借的,可当妻子让她拿劳动合同或者借条时,她就支支吾吾说 “都是口头约定,没好意思写书面的”,这话说出来谁信啊。 妻子当时就觉得心凉,自己跟丈夫过了十几年,从来不知道他还有 “私人助理”,更不知道家里有这么大笔钱能随便借人,她越想越委屈,当天就找了律师,决定把这个女人告上法庭,就算为了孩子也得要回这笔钱。 法庭审理的时候,法官问了那个刘姓女子几个关键问题,比如丈夫具体让她处理什么私人事务,她答不上来,只说 “就是帮忙跑跑路、买买点东西”,又问借款的具体用途和还款计划,她说 “时间太久忘了,本来想着慢慢还的”,再看那些转账时间,2 月 14 日转 520 元,12 月 25 日转 8888 元,连丈夫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当天,都给这个女人转了 13140 元,这哪像是工资或者借款该有的数字。 后来法官在法庭上还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62 条,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没经过妻子同意就把这么大笔钱转给别人,而且转账金额明显带着暧昧含义,已经违反了公序良俗,这种转账行为本来就是无效的。 那个刘姓女子在法庭上听到这些的时候,脸色都白了,之前的镇定全没了,还想辩解什么,可法官根本没给她太多机会,直接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要求她在判决生效后的 15 天内,全额返还 241.9 万给妻子,要是到期不还,还要按同期 LPR 计算违约金。 妻子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当场就哭了,不是因为伤心,是觉得终于给这个家、给死去的丈夫(虽然他有错)一个交代了,也让那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没占到便宜,周围旁听的人还有不少小声说 “判得好”。 其实这种案子在近几年挺多的,就像去年上海也有个类似的,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给第三者转了 180 多万,最后法院也是判第三者全额返还,法官都认一个理儿,就是婚姻里的共同财产不能随便动,破坏别人家庭还想靠这种方式拿钱,根本行不通。 而且现在银行流水、消费记录这些都很容易查到,想靠 “口头约定”“没证据” 这种说法蒙混过关,基本不可能,毕竟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不是谁嘴硬谁就有理。 你们身边要是遇到过这种事,会不会像这位妻子一样坚持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呢,毕竟这不仅是钱的问题,还关乎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家庭尊严。 信息来源:《妻子发现亡夫生前转给一女子 240 多万 一审:超普通朋友交往限度有悖公序良俗,全额返还》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法律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62 条(夫妻共同财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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