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餐馆老板也太冤了!”湖南岳阳,女子在一家餐馆点了一份6元的面,在返回座位时,穿着高跟鞋的她不慎在店内玻璃推拉门的台阶处突然滑倒。没想到就是这一摔,女子竟直接向餐馆索赔21万元并将其告上了法庭,而最后的判决结果也是让人意外! 来源:【闪电新闻】 刘玲(化名)并非第一次光顾这家餐馆,对店内环境布局理应有一定的熟悉度! 事发时,她穿着高跟鞋,在餐馆的玻璃推拉门台阶处摔倒! 摔倒后,刘玲被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左髌骨骨折并接受了手术! 术后,刘玲的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医生建议伤后休息180天,护理90天,营养60天! 养伤期间,刘玲认为餐馆应对她的摔伤事故负责,于是找到餐馆方要求赔偿! 餐馆方则坚持认为,刘玲摔伤主要是因为她自己穿高跟鞋所致,责任主体应是刘玲本人! 由于双方对赔偿问题各执己见,协商无果,刘玲最终一纸诉状将餐馆告上法庭,索赔21万元! 湖南岳阳华容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庭审理认为,刘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穿着高跟鞋理应更加注意风险防范! 法官指出,刘玲应当预见到餐饮店无法完全杜绝汤汁、酒水的滴洒,需要充分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 法院还请来了当天在场的证人。证人作证说,其事发当天就餐并未发现行走时有任何不适。 调查还发现,事发当天餐馆往来行人较多,均未出现类似事故。刘玲所举证据也不能证实事发当天餐馆处有明显异常的油渍水渍和脏污湿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玲的伤害结果主要是由于其自身的疏忽大意,她对自身损害结果应当负主要责任! 同时,法院也指出,涉案餐馆作为营利性活动场所,应当对就餐者的安全尽到保障义务! 尽管餐馆在衔接处台阶采取了一定防滑措施,但其室内斜坡处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法官综合考虑全案,平衡刘玲的合法权益保障和餐馆的责任与负担能力,酌情确定责任比例。法院判决刘玲自行承担85%的责任,即17.8万余元。 餐馆承担15%的责任,赔偿3万余元。 一审结束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这样的判决结果,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 有网友表示,如果是这样,那在法院门口摔伤,可以起诉法院让法院赔偿吗?在地铁站,那么多上下步梯摔伤后,也可以索要赔偿吗?甚至是穿高跟鞋在大街上摔倒,是不是也可以起诉呢? 也有网友说,这女子更应该起诉的是高跟鞋鞋厂吧,毕竟这罪魁祸首是高跟鞋啊! 还有网友说,这以后餐馆老板在接待客人之时,肯定要要求顾客进店时提前换好拖鞋了!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这餐馆老板也太冤了!”湖南岳阳,女子在一家餐馆点了一份6元的面,在返回座位时,
蓝光之翼
2025-10-14 18: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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