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长在“提拔”公示后,主动投案了!

评论李万卿 2024-11-15 22:59:07
大理州公安局长在“提拔”公示后,主动投案了!

原创 李万卿

黑色幽默!

这边厢,刚刚公示要提拔他、重用他;那边厢,他就“主动投案”了。

11月14日中午,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云南省大理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杨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的10月24日,云南省委组织部曾发布一则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杨坤拟任州(市)委常委,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一般来说,任前公示结束后,7至15天即可获得任命。

杨坤在任前公示结束的第14天,就“主动投案”了。

一天,只差一天。

他竟然胎死腹中,出人意料。

何谓“任前公示”?

简单地说,就是干部走上新的岗位前,为了让选拔任用的程序更规范、让监督更有力、更能经受得住群众监督,让群众信服,降低带“病”提拔的危险系数。也是识别干部的重要一环。

“任前公示”,也是识别干部的“试金石”。

杨坤在被“提拔重用”前“主动投案”,说明是公示期间的举报比较多,并且不少是“实锤”。

所以,公示期满后,云南省委组织部没有办法继续走任命程序。

心怀鬼胎的杨坤,及时了解到组织动向,自知“罪孽深重”,只好选择主动投案,换个宽大处理。

看来,提拔有风险,公示需谨慎。

这个杨坤,履历很“丰富”。

他从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先在马关县当了10年基层民警,之后调入文山州公安局,从普通警察做到富宁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再升到富县公安局副局长。

2012年,升任文山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

4年后,调回文山州公安局继续担任副局长,积累了丰富的公安系统经验。

2020年,离开工作了近30年的文山州,短暂地任职于省公安厅,不到一年就调入大理州,开始新的仕途征程。

2021年,坐上了大理州副州长兼州公安局局长的交椅,正式步入副厅级干部行列。

不少人以为,杨坤未来可期,没想到在“提拔重用”公示之后,不仅未获提拔,反而“主动投案”。

他到底背负了什么秘密?

巧合的是,杨坤“主动投案”当天,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杨健,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健,2016年任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2020年转任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再往前查,还有一个“巧合”:今年9月20日,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梁志敏(已退休)主动投案,他曾任大理州委书记。

不到两个月,大理州前州长、前书记、公安局长相继落马,会不会是一个链条?

问题是,公示之后,“主动投案”,打了谁的脸啊!

这哥们儿自己送上门,暴露的却是干部考察的惊天漏洞。

杨坤事件,一记耳光打在那些只做表面功夫的有关部门脸上。

他们考察了个寂寞!

看来,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但是,千万别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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