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了?“剩女”也是侮辱吗?大龄未婚女性不是侮辱吗? 不知道一个省有没有立法的权利,只是想问:喊了多少年的“光棍”是不是侮辱?“小姐”的称号是不是歧视?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文字称呼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有着不同的含义。 “小仙女”算不算歧视的称呼?靠强制没有作用,也没有意义。如果那些“小仙女”继续不讲公德、飞扬跋扈,“小仙女”的称号早晚变成和“没有公德”同步。 不叫“剩女”那叫什么?“未婚老妇人”还是“大龄纯洁女”?我是担心即就是这样叫了,以后这些词都会和“大龄剩女”一样,变成了歧视蔑视侮辱的称号,这样下去,以后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还是想想一个名词,为什么承载了那么丰富的感情?又为什么变成了一个带有歧视侮辱的形容?难道不该先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吗?

木樗樗
以后统一叫“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