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唐六典》“仪刀”条目原书注释:“今仪刀盖古班剑之类,晋、宋已来谓之御刀,后魏曰长刀,皆施龙凤环;至隋,谓之仪刀,装以金银,羽仪所执。”。注释较为清晰的表述了仪刀的属于皇室贵胄的仪仗用具,配龙凤环,是宫廷仪卫、皇帝及皇室卤簿、官员卤簿中显示等级的重要器物。仪刀制度来自班剑,班剑制度始自汉朝,天子百官皆佩剑上朝,地位较高大臣,皇帝赐“剑履上殿”,后来为了避免出现佩剑行刺,剑刃换成木质。至东汉,宫廷、军队都以佩环首刀为主,仪刀在这个阶段从军备器物上升到了礼仪制度,两晋、南北朝宫廷仪仗中皆配仪刀。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同样是《唐六典》里面“陌刀”注释也说陌刀是“长刀”,但是同样是长刀,礼仪制和军阵制长刀是有明确的区别。
至隋朝,上朝佩剑制度又有所改变,《隋书》卷十二志七载“纳言、黄门、内史令、侍郎、舍人,既夹侍之官,则不脱。其剑皆真刃,非假。既合旧典,弘制依定”,说明在隋朝开始又实行配真刃上朝,这个细节非常值得重视。
隋朝国祚短暂,但是其建立的功业奠定日后大唐盛世的基础,在中国历史上意义重大,陈寅恪先生说:“两朝之典章制度因袭几无不同,故可视为一体”,后世多将这一时期并称为“隋唐”。唐朝初期典章制度多沿袭隋制,隋制度在相当大的程度是延续北周的形制。
《隋书》详细记载了北周时期仪刀形式,载:“后周警卫之制,……执龙环金饰长刀……左执龙环,右执兽环长刀,并饰以金。左右侍……左执凤环,右执麟环长刀。次左右前侍……左执师子环,右执象环长刀。次左右后侍……左执犀环,右执兕环长刀。左右骑侍……左执罴环,右执熊环长刀,左右宗侍,陪左右前侍之后……左执豹环,右执貔环长刀,并金涂饰……左右庶侍……左执獬豸环,右执獜环长剑,并金饰……。左右勋侍……左执吉良环,右执狰环长剑……武贲已下六率……自副率已下,通执兽环银饰长刀。”“后周”既西魏权臣宇文泰建立的“周”,史称“北周”,此段史料记载北周宫廷仪卫大量使用环首刀和剑,并且根据仪卫官职的不同,环首的样式也不同,北周仪卫的环首形式有“龙、兽、凤、麟、师子(狮子)、象、犀、罴、熊、豹、貔、獬豸、獜、狰”共计十四种之多。隋朝建国立足于北周,故隋时期佩刀应该继承北周制式,隋朝宫廷环首刀也有禽兽纹刀环。唐仪刀应与北周、隋仪刀总体无大区别,其装具“金涂”都是指铜鎏金,“银饰”是指银制装具。史料中特别强调仪刀都是“执”,是双手捧或举的状态。
北周仪刀中大部分是“长刀”,少部分有“长剑”。
特别要注意的这类“长剑”,现在并无实物对应,我推测晚唐五代大剑应该是从这个制度和形制演变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