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快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突然提出明确建议:扶老人被索要高赔

英明果断雪梨 2025-11-02 16:41:55

快讯!快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突然提出明确建议:扶老人被索要高赔且对方无证据的,可按敲诈勒索起诉;即便不判刑,也以高额罚款严惩。 到2025年,已经公开了3起扶人被讹的事件,其中一个是湖南的尹先生,他扶起一个摔倒在地的人,对方却索要3万元。 尹先生花费十几天自证清白,才让对方承认不敢让他担责,结果对方只是口头说了几句“对不起”,就没下文了。 你说气人不气人?尹先生这十几天可不是闲着,为了调监控,他天天跑小区物业、周边商铺,连单位的假都请满了,光打印证据材料就花了几百块,最后换来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讹人者连一分钱损失都没承担。这哪是道歉,分明是变相纵容——反正讹错了也没代价,下次遇到机会,照样敢开口要钱。 想起去年老家的张大叔,晨练时扶了个滑倒的老太太,结果老太太儿女赶来就扣住他的电动车,张口要5万,说“不是你撞的你为啥扶?”。张大叔急得血压飙升,最后还是路口的行车记录仪拍得清清楚楚,才洗清嫌疑。可讹人的一家人连句道歉都没有,拍拍屁股就走了,张大叔气得好几天吃不下饭,后来见了摔倒的人,哪怕心里想扶,也得先掏出手机拍视频,确认没人讹才敢伸手。 这就是现在的问题:扶人者要付出时间、精力甚至金钱自证清白,讹人者却能“零成本试错”。李玫瑾教授的建议,戳中的正是这个痛点。别觉得“按敲诈勒索起诉”太严厉,你想想,当有人明明没证据,却凭着“扶人即撞人”的歪理索要高额赔偿,这不就是借着对方的善意敲诈吗?之前那些讹人事件,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惩罚太轻,口头道歉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 有人说“万一真是扶人者撞的,这不就冤枉人了?”,可李玫瑾的建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对方无证据”的情况下才适用。这既保护了真正的受害者,也给了讹人者一个警告:没证据别乱开口,否则就得为自己的贪心买单。哪怕不判刑,高额罚款也能让他们肉疼,下次再想讹人,就得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承担后果。 现在社会上为啥不少人见了老人摔倒就犹豫?不是人心冷了,是怕被讹得倾家荡产。尹先生、张大叔的经历,让太多人有了“扶人有风险”的顾虑,结果就是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可能因为没人敢扶而错过最佳救助时间。李玫瑾的建议,不是要为难谁,是要给好人撑腰,让讹人者付出代价,这样才能慢慢找回“路见不平敢伸手”的社会底气。 毕竟,善良不该成为被拿捏的软肋,讹诈更不能成为没成本的“生意”。只有让讹人者得不偿失,才能让更多人敢放心地伸出援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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