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调解中当事人提议对天发誓#【#对天发誓算证据吗#】“对天发誓”算证据吗

大皖新闻 2025-11-05 19:48:11

#借贷纠纷调解中当事人提议对天发誓#【#对天发誓算证据吗#】“对天发誓”算证据吗?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周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可消除笔迹”引发的8000元民间借贷纠纷。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因证据的特殊性和调解过程中对传统诚信方式“发誓”的运用,展现了在法与情之间的智慧平衡,为类似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

原告匡某某长期向被告汤某某供应鱼饲料,经过结算,汤某某欠货款51000元,并当场出具了一张借条。此后,汤某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原告坚称被告仅还款23000元,尚欠28000元;而被告声称已还款31000元,其中一笔8000元的还款曾被原告用可消除笔在借条上备注,如今这笔迹已随着时间推移神奇消失,无从考证。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就在案件要依据证据规则作出判决时,被告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建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传统的方式——发誓,来了结这个争议。他承诺,只要原告愿意发誓确实没有收到这8000元,他就愿意如数偿还28000元欠款。

这起案件的核心困境恰是司法实践的常见难题:法律事实需以证据为基石,但基层纠纷中往往存在证据缺失的真空地带。被告主张的8000元还款无迹可寻,原告的债权主张亦缺乏完整佐证,若机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虽能作出判决,却可能埋下矛盾隐患。此时法官对“发誓”的接纳,实则是对乡土社会诚信逻辑的尊重。在熟人社会语境中,“对天发誓” 承载的道德约束力,有时比单纯的法律威慑更能触动人心。

这种处理方式绝非回归古代“神判”传统,而是精准把握了调解与判决的本质区别。正如中国法院网所释,现代司法坚守“证据裁判原则”,发誓本身绝不能成为定案依据。但在调解程序中,法官的职责是促成合意而非判定事实。垫江法院的实践巧妙之处在于,既未突破“以证据为核心”的司法底线,又借助传统诚信符号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让被告的还款承诺与原告的诚信宣誓形成良性互动。

基层司法的终极目标不仅是“定分止争”,更要“案结事了”。当硬性判决可能引发后续申诉缠访时,法官以公序良俗为纽带,引导当事人践行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既维护了原告的核心债权,也给予被告表达诚信的空间。这种处理方式让司法不仅有法律条文的刚性,更有尊重传统的温度。

当然,“发誓调解”需严守边界:必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不得替代证据审查,更不能成为常态司法模式。这起案件成功调解的启示在于,司法智慧不在于机械套用规则,而在于当法律条文遭遇现实困境时,能在原则框架内激活传统美德的价值,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共赢。(安徽时评)图系AI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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