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 黑龙江,一44岁女子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岁男子,两人交往之后多次发生关系,不料女子却称身体不适,男子于是便转给了女子几千元让其去看病,结果女子看病发现病情严重,于是就报了警称被男方性侵,警方发现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后,女子将男子告上了法院,索赔20多万医疗费。 有网友评论: 自身的毛病,怎怪男方?心病吧?又不是传染病?搞的还告人家?真是什么人都有?丢人现眼。 这女的简直无语了!如果她不控告强奸说不定两个人真能处好男女朋友! 这女人太过分了!我始终相信,不带歪门邪道,诚信相交,才能得到真诚的结果! 现在这人都咋的了!那么大岁数自己咋回事不知道啊!真的是太奇葩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