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全国都知道你有钱了! 江苏女子遛狗不牵绳,狗突然蹿出来把小孩吓得胸口疼。警察让她陪同小孩去医院,她翘着二郎腿说:“不就是要钱吗?” 那么大的烈性犬,不说孩子们害怕,有些大人看见了都害怕。即使身体上没有受到伤害,心灵上肯定会受伤,或者会经常做噩梦。 出门遛狗没问题,但不要影响他人,对他人造成伤害了,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法律里应该把“烈性”去掉,不烈性的就不咬人吗?不烈性咬人就不会死吗? 这种人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被惯坏的,如果没有法律保护她,分分钟教她重新做人!这种如此猖狂的,警察应该当场采取措施,行政拘留十天,他有的是钱,罚她十万元,要让她的任性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