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乘车人开门造成的事故,谁负责,以后不再和保险公司推诿了。

快乐远山 2025-11-13 21:46:54

最高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乘车人开门造成的事故,谁负责,以后不再和保险公司推诿了。 以前的事故处理方式是,乘车人开门造成后方来车损坏的,责任和赔偿总是先让双方先私了,或者让保险公司先垫付,再去“打官司”解决,很多事故处理人员都说“我们只能管好前面的事故”,理由就是后面开门的责任不好界定。 现在最高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乘车人开门造成后方来车损坏的,应该由乘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这样以后乘车人开门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赔偿就清晰了,不用和保险公司推诿了。 之所以最高法会明确乘车人开门造成的事故责任,是因为“开门杀”事件造成的骑行者和行人的伤亡人数太多了。 保护骑行者和行人的安全是首要的,才有了这个征求意见稿。 我们更希望的是,能够尽快有新的规章制度落地,让马路上的安全保障提升一级。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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