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超市脱衣证清白,只剩内衣裤时警报仍响,后续:警方通报双方和解,超市老板身份被扒! 欺人太甚!逛个超市还得脱衣服自证清白? 安徽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在超市购物后准备离开,安检门忽然报警,他出示购物小票解释无效,被店员拦下,最终六十多岁的大爷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得只剩内衣裤!就为了证明自己没偷东西! 这事儿是2025年11月9号发生的,地点在安徽合肥巢湖市柘皋镇,老人姓张,周边街坊都知道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 张大爷那天买了点家常食材,微信付了钱攥着小票出门,安检门“滴滴”的警报声突然炸响,吓了他一跳。 当班的男店员立马冲过来,扫了眼小票就“哼”了一声,压根不听老人解释,一口咬定他藏了没结账的东西。 周围很快围满了人,有举手机拍照的,还有人低声议论,张大爷的脸瞬间红透,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他把布袋里的东西全倒出来,连老花镜、钥匙串都摆桌上,可一靠近安检门警报还响,店员居然说“说不定藏身上了”。 这话戳中了老人的底线,他活了六十多年从没被人这么污蔑过,急得当场就解外套扣子,一件接一件脱。 外套、毛衣、衬衫、秋衣扔了一地,最后只剩贴身内衣裤,后背的老骨头都露在外面,店员全程没劝阻,就站在旁边看着。 直到有热心大哥喊“别脱了”,又让空手的女店员试了试,安检门照样狂响,大家这才明白是设备坏了,有人赶紧报了警。 民警调取了3处监控,问了5位目击者,两小时就查清了真相:超市安检设备2016年购入,用了8年远超行业5-6年的更换周期。 而且这设备近3年没做过一次专业检修,店员也没受过误报处理培训,纯属超市疏忽导致的闹剧。 从法律上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和第27条说得明明白白,经营者得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不能搜查消费者身体。 超市让老人脱衣自证的行为,已经涉嫌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必须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 11月11号警方通报,双方已经和解,超市当面给张大爷赔了礼,赔偿了1500元,还承诺3天内更换设备。 超市老板也被网友扒了出来,是本地的个体工商户,这家超市开了好几年,居然连基本的设备维护都做不到。 更让人揪心的是,零售业数据显示,超市安检门正常误报率就有12%-18%,金属纽扣、手机都可能触发警报。 全国每年因安检误报引发的纠纷约3200起,83%都是设备老化、未定期检修或店员操作不当导致的。 张大爷之所以会用脱衣这种极端方式自证,就是因为他们这代人把名声看得比啥都重,“被怀疑偷窃”等同于人格被否定。 可超市呢?图省钱不检修设备,图省事不培训员工,出了问题就想一句“误会”打发人,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虽然最后赔了钱、道了歉,但老人当众受的羞辱,心里的疙瘩哪能那么容易解开? 遇到这种事,咱真没必要学张大爷伤害自己,超市没有执法权,完全可以拒绝不合理要求,直接打110或12315投诉。 去年江苏苏州就有类似情况,大妈被冤枉后通过12315投诉,超市赔偿2000元还公开道歉,全程没起冲突。 超市作为服务行业,先核查设备和凭证才是该做的,上来就怀疑顾客,这是把“尊重”二字抛到脑后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