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这事儿的律师发言,真是越听越魔幻!原告说“就砸几块玻璃挥下拳头”,被告说“就拿小刀轻轻晃”,合着人命关天的事,在这儿成了“过家家”? 但有件事没法洗白:狗拴在门外咬了人,不找调解反而带器械闯人家里砸玻璃,这嚣张劲儿已经藏不住了。 多人、持械、强行闯宅,这可不是“小打小闹”,换谁都得慌着自保。 真不是抬杠,法律给了“正当防卫”的权利,就是护着守法者不被蛮不讲理的人欺负。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做人太飘迟早栽跟头,低调谦和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这事儿里的“闯宅”和“反击”,你觉得边界该怎么定?换成你会怎么应对?

用户13xxx89
未经允许,进入私人住宅,弹夹必须清空。
随缘
狗咬人了,还去个锤子泄愤啊!
LS李锁
死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