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不亏?一男子上班觉得无聊,便偷偷在网上浏览色情网站,遇到喜欢的内容还会下载下来

沛山评生 2025-11-17 12:45:19

亏不亏?一男子上班觉得无聊,便偷偷在网上浏览色情网站,遇到喜欢的内容还会下载下来,一来二去,男子竟萌生了卖“小电影”赚钱的想法。可不曾想,男子才刚卖出119部视频、7张图片,得利46.26元,就被警方抓获,最终获刑1年4个月不说,还被罚款1000,如何评价此案? 据深圳新闻网11月17日报道,男子赵某是某单位一名在职员工。 事发前,赵某在上班时,因觉得无聊,日子过得没滋没味,便偷偷趁着领导不注意在网上浏览不良网站和视频。 有时,赵某遇到喜欢的内容,还会随手将其下载并保存起来。 一天,有朋友问赵某手里有没有好看的“东西”,说能够出钱购买。 赵某脑袋立马转了起来,想到了靠贩卖“小视频”牟利。 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态,赵某在微信上搞起了“打包售卖”——6.6元一份,每份文件中包含着17部视频和3张图片。 没想到还真有7个微信好友买了,这么一算,他前后卖出去119部视频、21张图片,总共就赚了46.26元。 就在赵某准备“大施拳脚”、扩大“生意”覆盖面时,赵某这一行为不知为何被警方发现。 随即,赵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很快,警方在收集证据后,认定赵某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便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 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且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并罚款1000元。 对此,有网友表示:“赵某这是亏大发了,就为了那40多块钱,到头来倒贴1000不说,还把自己送进去了,真的值吗?” 也有人存在质疑,认为赵某忙活了半天,不过仅获利40元,这点钱连顿像样的饭都吃不上,用得着判刑嘛? 其实,这还真至于,因为判断赵某是否构成犯罪,核心看的是他的这种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而并不是说赚了多少钱。 从法律上来说,赵某对外卖的“小视频”、图片等,本质上属于淫秽物品。 赵某的这种行为本身就触犯了《刑法》里规定的“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赵某“贩卖牟利”行为,哪怕说他赚得少,只要他实施了这个行为,而且在数量达到了追诉标准,就够得上刑事犯罪。 本案中,像赵某卖了119部淫秽视频、7张淫秽图片,在数量上已经满足了立案条件,哪怕获利微薄,也改变不了犯罪的本质。 毕竟淫秽物品会污染网络环境,尤其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危害性可不能用赚多少钱来衡量。 当然,法院也考虑到赵某在事后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法对赵某判处了缓刑。 所以,赵某得到此番判罚也并不亏,更不无辜。 总之,这件事的发生也再次诠释了什么叫做“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赵某可能当时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就卖几份“小视频”,赚点钱,算不上多大的事,顶多是个小过错,却没料到直接踩了犯罪的红线。 其实,生活中很多人犯糊涂,也都是从“小事无所谓”开始的:觉得赚得少、影响小,就放任自己碰违法的边缘,到头来事发了才追悔莫及。 可那时,为时已晚!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0 阅读:1506

评论列表

转眼半生

转眼半生

2
2025-11-17 22:03

其中一位微信好友是执法钓鱼佬?

醉里挑灯看海

醉里挑灯看海

2
2025-11-17 23:01

众乐乐不如独乐乐

phil

phil

1
2025-11-17 16:26

你说怎么知道的?

猜你喜欢

沛山评生

沛山评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