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女流氓”翟曼霞被判死刑,枪决前直言:性是无罪的

姑婆看事 2024-08-05 16:06:38

1983年,一名23岁的少女因交往了18个男友被判处“流氓罪”,最后被执行了死刑,而在执行现场,围观的群众没有一个人同情她,甚至还斥责其伤风败俗、不知羞耻,面对大家的嘲讽,这名少女却坚定的留下了一句话:“性是自由的,十几年后你们就会知道我并没有罪”。

而这名被执行死刑的少女,正是翟曼霞。

翟曼霞到底做了什么?为何会交往18个男友?又为何会被判处死刑?如今40多年过去了,大家对这件事又有什么看法呢?

翟曼霞1960年出生于一个富裕家庭,父母都是商人,而她也因为在海外生活过一段时间,所以思想比较前卫。不止于此,翟曼霞从小就长得漂亮,长大后更是拥有高挑的身材和超高的容颜,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

和别的女孩子不同,因为过早的接触到了西方文化,所以翟曼霞不仅非常的浪漫,而且穿着也非常的时尚,每次出门,都会精心打扮一番,而且还化上美美的妆,那时候走到大街上,绝对是回头率最高的一位,当然,也会有很多人指指点点。

要知道那可是在七八十年代,人们的思想还非常的保守,所以每次翟曼霞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都会迎来很多异样的眼光,认为她的穿着打扮简直就是伤风败俗。可翟曼霞不在乎,她依旧我行我素,追求自己心中向往的自由,她不但穿着打扮,就连生活也是非常的开放,仅交往过的男友就有十几个,而且每一个都发生过关系。

说实话,别说是那个年代了,就算是放到现在,交往过十多个男友也是非常罕见的,所以在大家眼中,翟曼霞就成为了“异类”,可谁又能想到,因为思想开放,翟曼霞不但成为了很多人的“公敌”,甚至还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1983的夏天,天气异常炎热,翟曼霞决定去河里洗澡,来到河边后,她便tuo掉身上的衣服,换上了比基尼,尽情的在河里游了起来。翟曼霞感到无比的清爽和自在,可是却把路过的大妈们吓坏了,有人以为她是跳河轻生,于是就大喊救命,事后才知道,原来她是在河里洗澡。

按说在河里洗澡也没什么,但是当看到翟曼霞身上穿的衣服时,大家顿时不淡定了,有人骂她流氓,有人骂她不检点,还有人说她不知廉耻,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翟曼霞身上穿的是一件比基尼。要知道在那个思想保守的年代,很多人连稍微暴露点的衣服都不敢穿,更别说比基尼了,所以当看到身穿比基尼的翟曼霞时,很多人骂她是女流氓,甚至还有人报了警。

接到举报后,警方迅速来到了河边,将翟曼霞抓了起来。不过此时的翟曼霞并没有害怕,更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毕竟自己又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难不成穿比基尼也犯法吗?可她哪里知道,正是因为这次游泳,让自己丢了性命。

原来经过警方调查,翟曼霞不只是穿着打扮,感情生活也十分的混乱,16岁就开始恋爱了,一共交往过18位男友,而且和每一任都发生过关系。要知道那可是在80年代啊,就算是正常恋爱,出门也是连手都不好意思牵的,更别说发生关系了,可翟曼霞不但交往了众多男友,而且还和每一任都发生了关系,可见当时的她思想不是一般的前卫。

可翟曼霞不这么想,她认为恋爱是个人的自由,又没有插足别人的感情或婚姻,都是双方自愿的,哪有犯罪一说?可是她的这些想法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最终被定为了“流氓罪”。

其实别说是那个年代的翟曼霞,就算是放在现在,大家也想不通,为何因为穿着暴露,交往过几任男友,就会被定为“流氓罪”呢?原来在当时由于治安管理的不完善,导致很多人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到了80年代,国家开始实行严打,尤其是在1983年,是严打最严重的时候,而翟曼霞正是撞在了枪口上,最终因“流氓罪”而被判处了死刑。

在执行枪决的当天,很多人来到现场,然而这些人并不是来为她送行,而是带着愤怒和嘲讽指责她不检点,不知羞耻,甚至还有人朝她身上吐口水。

可此时的翟曼霞仍坚持自己的想法,认为自己没有错。在最后时刻,她突然抬起头,大声说道:“性是自由的,是无罪的,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也许今天的你们,还不能理解我的想法,但在十几年后你们就会知道我并没有罪。”

紧接着,随着一声枪响,翟曼霞的年龄永远定格在了23岁。

其实那个年代被枪决的,又何止翟曼霞,还有一个叫马燕秦的女人,她是一位离婚的单亲妈妈,因为热爱跳舞,所以经常邀请人来家里跳舞,不过因为扰民而遭到了大家的斥责。有一天,马燕秦邀请了两个男人来家里跳舞,后来因为天色已晚,所以就留他们在家中睡下了。因为马燕秦还有一个女儿,所以当得知家中有两男两女的时候,有人便进行了举报。

最终,马燕秦被判处了死刑,而住宿的两名男子则被判处了死缓。

而同样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胡贤华,胡贤华是医院的一名勤杂工,她非常喜欢喝酒,酒后经常邀请朋友一起跳舞,都说酒后乱性,胡贤华醉酒后便和几名男子在家中发生了关系。最终胡贤华被捕,并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后来胡贤华上诉,但是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1983年,胡贤华被执行了死刑,当时的她,只有26岁。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1997年,流氓罪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更多具体的罪名。

如今回过头来,再看看这些被枪决的女子,或许很多人会有不同的声音,毕竟放到现在,这些行为只是违背了道德或触犯了法律,但不会被判死刑。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那个年代,就要遵守那个年代的法律,无论是翟曼霞、马燕秦,还是胡贤华,说她们思想超前也好,流氓也罢,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做出了违背道德观、价值观的事情,被人们唾弃也是情理之中。

我们不能用现在的法律去衡量过去人们所犯的错误,也不要用现在的标准去看待过去所谓的“超前意识”,就像翟曼霞说的:“性是自由的,无罪的。”但这种想法至少现在还没有实现,因为“自由”的前提是道德的约束,法律的规范。

或许她们伤风败俗、十恶不赦,不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但还是那句话,任何时代都有任何时代的法律约束,只能说,翟曼霞等人成为了“出头鸟”和“时代的牺牲品”。

对于翟曼霞等人被判处死刑,你们是怎么看的呢?

6 阅读:3967
评论列表
  • 2024-08-06 08:30

    人都死了四十多年了,小编还念念不忘,心怀感叹,不易。

  • 2024-08-29 09:56

    无聊

  • momo 1
    2024-08-27 23:24

    思聪哥被打成💩

  • 2024-08-31 14:52

    与时俱进好吗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

  • 365
    2024-08-29 07:45

    你有什么权利批判人家?谁来批判你?

姑婆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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