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好2800元回收旧机,数据传完女子反悔只给20元?新疆店家气到报警:口头约定不

历史人物民间故事 2025-11-21 11:50:55

谈好2800元回收旧机,数据传完女子反悔只给20元?新疆店家气到报警:口头约定不算数? 新疆一女子新买手机后,预约上门回收旧机,与店家口头敲定2800元回收价。店家按约定上门,在门外顶着寒风辛苦传输数据1小时,满心以为能顺利成交,没想到女子突然变卦:“不想卖了!” 店家要求支付200元上门服务费,女子却只愿给20元,还甩出“我们大学生和你能一样吗”的羞辱言论,气得店家当场报警。 这场纠纷的核心,是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只要双方就交易标的、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女子与店家已谈妥2800元回收价,店家也已履行数据传输的前期义务,女子临时反悔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店家主张的200元上门费,本质是为弥补履约成本和时间损失,并非无理要求——上门回收的核心服务包含数据迁移,1小时的人工成本、交通成本均已实际产生。 从法律角度看,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合理预期利益。女子的反悔不仅让店家白跑一趟,还浪费了可服务其他客户的时间窗口,店家要求支付合理服务费于法有据。而女子“只给20元”的提议,远不足以覆盖店家的实际付出,言语羞辱更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引发网友一致谴责:“尊重是相互的,不能仗着是买家就肆意违约还伤人”“口头约定也是承诺,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最终,经警方协调,女子次日主动向店家道歉,但费用纠纷的后续处理尚未明确。这起事件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口头合同虽有效,但取证难度大,建议大额交易或服务类合作时,尽量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同时,交易双方都应恪守契约精神,一方违约需正视责任,另一方也可通过合理途径维权,而非激化矛盾。 你觉得200元上门费合理吗?遇到口头约定违约该如何维权?欢迎留言分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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