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往女同事杯子里多次放入精液,领导非但不为员工做主,相反还要求女员工给个面子大

志哥点评 2025-11-21 17:20:22

男子往女同事杯子里多次放入精液,领导非但不为员工做主,相反还要求女员工给个面子大事化小。而女子报警后男同事只是被拘留了3天。 这起事件是发生在2014年杭州一家公司,男子张某趁着办公区无人的时候,曾多次往小红的保温杯里放入自己的体液,后来被小红发现不对劲后,小红选择了报警处理。可张某的领导马某却要小红给他个面子,把这起案件给撤了,还说张某已经知错,被小红坚定地拒绝。随后张某被公司辞退,并且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了三天。 经此一事小红干不下去申请离职,并且要求公司补偿17060元,在被拒绝之后小红起诉,可法院认为公司在处理这件事时,并没有不妥之处,所以驳回了小红的诉求。那这个同事张某为何要做出如此恶心的行为?而公司在处理这件事时是否真的到位?包括拘留三天的处罚又是否过轻呢? 咱先看第一个问题,同事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心理存在问题。 而且可以预料到的是,这个张某肯定接触了很多不健康的东西,久而久之导致内心发生扭曲,所以才在无人的时候失去对自我约束,做出如此让人不适的行为。事实上每个人都有两面,有正义善良的一面,也有阴暗狡诈的一面。就算是再善良的好人,也都曾有作恶的想法。大多数人之所以没做恶,就是因为还有道德和理性的约束,而这也是教育的重要性。很明显这个张某,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 第二个问题,公司有没有做得不妥地地方?小红之所以要求公司补偿,给出的理由是公司没有尽到劳动保护的义务。事实上这起事件纯属是员工个人行为,而在事发之后公司没有包庇员工,而是立即配合帽子叔叔处理,并且还及时将张某开除,所以也已经算是到位了。包括张某的领导的做法,其实也是个人的行为,所以要求公司赔偿,法院不支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第三个问题,张某被拘留三天这个处罚是否过轻的问题。我个人是觉得是过轻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的行为是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处5到10日的拘留以及500元以下的罚款,之所以只是拘留3天,是因为他有投案自首的行为,所以被从轻发落了。投案自首被从轻发落,我觉得没有太大的问题。可这个也要分人的。对于像是张某这样的人,很明显是不太适用,如此低成本的犯罪,根本不会让他吸取教训,甚至有可能让他下次更加谨慎,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不过即使根据当前的法律,最多也不过是10天的拘留而已。而事实上小红要想张某得到教训,还可以走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可不知道为何她没有起诉张某,而只是把公司给起诉了,这就有点让人想不通了。

0 阅读:2
志哥点评

志哥点评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