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刚入职15天左右,就以妻子孕37周需要陪护为由,向公司申请10天的陪产

百日依山尽 2025-11-22 17:55:14

上海,男子刚入职15天左右,就以妻子孕37周需要陪护为由,向公司申请10天的陪产假,然而,只过了8分钟,男子就被公司开除,原因是他有一天9点到岗打完卡就消失了,直到中午才回来,属于旷工,男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工资以及违法解除赔偿金,闹到法院,法庭上公司一句话亮了。 上海男子小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满心欢喜给孕 37 周的妻子申请 10 天陪产假,提交申请仅 8 分钟就收到了公司的开除通知。他不服气申请仲裁、闹上法院,本以为能拿到违法解除赔偿金,结果公司在法庭上抛出的一句话,让他彻底败诉,只拿回了应得的工资。 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劳动纠纷,最终以法院驳回小李的赔偿金诉求告终。而这一切的根源,要从他入职刚 15 天的一次 “旷工” 说起。 小李通过招聘平台入职上海一家科技公司做技术支持,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 8000 元。入职后第 12 天,小李早上 9 点准时到公司打卡,却没进入工作岗位,而是直接离开公司,直到中午 12 点半才返回工位。 公司人事部门发现后,当即找小李谈话,小李解释说是家里有急事需要处理,但没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超过 3 小时视为旷工,旷工一次可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公司考虑到小李是新员工,只对他进行了口头警告,没有进一步处罚,小李也当场表示以后会遵守公司规定。 可让公司没想到的是,三天后小李就提交了陪产假申请,理由是妻子已经怀孕 37 周,随时可能生产,需要专人陪护。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条件的男性职工可享受 10 天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小李认为自己的申请完全合法合规,公司没有理由拒绝。 但公司的回应却快得惊人,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请 8 分钟后,就向小李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写道,小李入职仅 15 天就出现旷工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在警告后未吸取教训,公司认为其不符合岗位要求,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小李觉得公司是故意针对自己,陪产假是法定权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员工。他当即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8000 元,以及入职 15 天的工资 4000 元。 仲裁过程中,公司提交了考勤记录、员工手册、谈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小李存在旷工事实,且员工手册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小李入职时也签署了知晓手册内容的确认书。 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小李确实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旷工行为,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进行处理符合规定,但应支付小李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小李工资 4000 元,驳回了他要求赔偿金的仲裁请求。小李对仲裁结果不服,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坚持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无需支付赔偿金;公司应按照仲裁裁决支付小李工资 4000 元。这场持续了两个月的劳动纠纷,以小李的败诉告终。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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