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宠请勿害宠。明年起遛狗不拴绳。升级为违法!最高拘10天! 26年1月1日起根据

诸葛恪观趣事 2025-11-25 16:22:57

爱宠请勿害宠。明年起遛狗不拴绳。升级为违法!最高拘10天! 26年1月1日起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明确了以下三种情形将受到处罚:①普通情况,犬只扰民受到警告后仍不改正,罚款1000元以下。②违规饲养烈性犬或未戴嘴套,受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致人伤害,处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情节较重拘5-10日。③未拴绳、未佩戴犬牌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罚款1000元以下;情节较重拘5-10日。 这即将实施的新法规弥补了,社会上宠物狗[伤人才追责]的法律空白。对于一些潜在风险进行了预防性干预。例如即使犬只未直接接触人体,但因追扑、恐吓致人摔倒受伤,饲养人需全额民事赔偿,且可能被追加治安处罚。这项法规出台,在我看来还是以震慑不文明行为为主要目的。处罚力度中的“行政拘留”意味着会给那些不负责任的宠主套上了一个枷锁,一旦留下案底,会给他们将来的社会生活带来不便。 但是该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执行是个问题,首先就是我们的警力还不是很富裕的,不可能让帽子叔叔满大街的去处理类似的事情吧。而城管部门和安保人员又没有执法的权力。这就会出现执法的盲点。其次就是取证的问题,在有监控的地方还好办其他的地方就不好事后追责到底了。再有就是没有明文规定什么样的情况视为“情节严重”才达到拘留的标准,是屡教不改?还是已经发生了扑咬行为但未造成实际伤害?这个问题需要有明确的目标。☾提醒一下受到不文明行为侵害的朋友,可以先用录制视频取证然后向警方报警。☽ 这个法规是以震慑力为主要目的,它给社会明确传达了“遛狗不拴绳不是小事,是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其目的就是文明养宠是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的平衡核心。养狗未栓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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