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让他说的,他还有理了[捂脸]! 一男子住二层小楼,然而却欠2万元钱都不还,被告到了法院,法院来人强制执行时,男子却说:“就为了这点小钱,把我告到法院去?”男子据不还钱,并说:“先给我撤诉了,我再考虑还钱!”没有办法,男子拒不配合,法院的人把男子带走了! 男子认为2万元是小钱,不应该把他告到法院去,但是你认为钱不多,你倒是还钱啊!就因为你一直不还钱,人家没有办法才去告你的! 最讨厌那些借钱的人说什么“这点钱至于吗?”“不就这么一点钱吗?”“催什么催?” 所以这种人只能借一次,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欠钱的都是大爷,都这么猖狂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