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在某社区服务中心,有几位上班的员工打卡时手里拿着“人脸面具”,直接帮他

芹姐说法 2025-11-30 19:48:35

浙江温州,在某社区服务中心,有几位上班的员工打卡时手里拿着“人脸面具”,直接帮他的“同事们”代为打卡。“滴”一声,就成功的帮其他空岗、或者迟到的员工完成了今日份考勤。有人举报之后,记者提出想要了解情况,但是已经被这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员婉拒,不让采访。 据扬子晚报11月29日报道称,虽然这家公司婉拒,但是事件快速发酵,如今这件事已经上报给了其他部门,如今正常受理调查。 真打卡、假打卡;打完卡卡就回家;不担心、不害怕,月月年年“窝囊费”还照发...... 最近发生了一个新闻,事件发酵之后,在民间就流传了这样一首童谣,大家能够听懂吗? 11月27日,温州某处社区,工作人员陆陆续续上班来了。公司内设置的是人脸打卡,也就是说,来上班的人,都要亲自去打卡录制考勤。 本来这个机制挺好,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空岗”、“缺勤”、“迟到”或者“早退”,使用这样的考勤,本可以更好的管理公司的内部员工。不过,总有聪明的人,会想出投机取巧的方式来打破这一规则。 就看眼前这位员工,他走进了社区,来到了考勤打卡处。“滴~”,打卡成功,本以为这位先生完成人脸识别之后,他会回到工位去进行工作。 然而并不是,他从包包里,取出了一张“人皮面具”,也许这是张三吧。这位员工把张三的面皮套在自己的脸上之后,人脸识别居然成功——滴~张三完成打卡。 瞬间,考勤工具就作出了智慧语音答复。接着,这位员工又从包里掏出了李四的“人脸面具”,这次,他又套在脸上,对着考勤开始进行人脸识别。 “滴~李四完成打卡。”就这样,几秒之内,就帮助几位同事完成了打卡。 然而,这样的操作,本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其实已经被室内的监控给完全拍摄了下来。这可不是一两天之内发生的事情,而是较长时间以来,一直在持续进行的“骚操作”。 探头曝光之后,举报人立刻就把这件事给发布到网上去,这件事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无非就是想要......对吧。举报时,举报人李先生也如实相告:“请问一下,一个人拿着好几个人的人脸面具,成功帮忙签到,请问这就是公司的相关规定吗?” 另外,李先生也指出,大家都有监督权,这件事还发生在相关部门,是否需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事实已经如此了,不可能再帮忙隐瞒、包庇下去了吧? 有记者已经联系到这家企业,想要了解事情的详细。但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则称:“不好意思,暂时不接受采访。”记者想要继续跟踪,对方则态度很恶劣:“我不知道啊,你去问别的主管部门啊,我怎么知道他们怎么搞的!” 总之,目前这家公司不肯对外做出答复。而其他信访部门则指出,已经介入调查,后面有结果了,会及时向外通报。 在公司上班打卡时,员工制作了人脸识别面具,让其他员工过来帮忙代替打卡完成考勤录入。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呢?使用人脸识别面具代打卡是否涉及伪造证据? 第一,员工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违纪。 根据《员工行为奖惩办法》可知,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禁止代打卡,该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的员工,早晨上班打卡的时候,拿出了人脸面具帮助其他员工代打卡,这个行为属于虚假考勤,可能构成严重违纪,违反了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依法跟其取消劳动关系,员工甚至可能还会面临行政处罚。 第二,员工的行为可能还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307条规定,使用人脸识别面具代打卡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的操作,可能构成违法。如果伪造考勤记录,这些证据如果成立则可能还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从本案来看,一个人使用几个人的人脸工具来进行打卡,这已经属于伪造证据的行为,伪造考勤记录,会被认定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跟其接触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另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违法的行为,是否还违背了诚信的原则呢?完全破坏了公司的管理执行,如此行为确实该罚。 看完本案,大家是否有自己的想法呢,一起到评论区里来讨论吧。

0 阅读:44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