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少有什么“刁民”,多的是“刁官”! 前段时间听人讲起一件真事儿,一位县委常委在村里对群众做拆迁工作时,颠来倒去,讲的都是大道理。 群众听得不耐烦,告诉他,你不要跟我们讲什么大道理,你就直接告诉我们,我们能得到多少补偿,如果补偿合理,我们就同意;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就不同意。 群众这话让他驳了面子,他当场就黑着脸。群众逐渐散去后,他嘟囔了一句,真tm的是刁民。被群众听到,激起民愤。 愤怒的群众,立刻蜂拥过来要揍他,县委常委跟随来的工作人员赶紧向县里求助,县里派出特警数人,并向群众道歉后,才把他给解放出来。 群众是刁民吗?我从来不这样认为,我的观点是,自古以来,刁的不是民众,而是官吏。 民众所求不过温饱安宁,天性质朴向善,只要政令公正、官吏清廉,便会安分守己、勤勉劳作,支撑国家运转。 翻开中国这几千年的历史,看看什么时候,得到休养生息的老百姓会起义闹事? 而官吏手握治理权力,若缺乏约束,极易滥用职权、刁钻逐利,盘剥民众、徇私枉法,历代史实早已印证,“刁”的根源从来是官吏而非民众。 明代官吏的刁钻贪婪,在赋税征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明初赋税定制清晰,按田亩征收夏税秋粮,额度适度,民众尚能承受。 但到中后期,官吏巧立名目,层层盘剥,尽显刁钻本质。 地方官吏在正税之外加收“火耗”,美其名曰粮食运输、银两熔铸中的损耗,实则远超实际损耗,甚至加收比例过半。 比如嘉靖年间,江南苏州府每亩田正税仅三升,官吏加收的火耗、加派竟达五升,百姓辛苦耕种一年,收获大半被官吏巧取豪夺。 更有官吏借清丈田亩之机,故意刁难民众,富户行贿便少算田亩,贫户无钱打点则多报面积,导致贫者税重、富者税轻,不少农户因不堪重负弃田逃亡。 基层胥吏更是刁钻刻薄,征收赋税时故意拖延,对缴不起税的百姓动辄打骂拘押,甚至强夺家产抵债,民众敢怒不敢言。 司法治理中,官吏的刁钻徇私更是寒透民心。 明代有《大明律》《大诰》规范刑罚,但官吏常钻法律空子,以案谋私,颠倒黑白。 万历年间,山东青州有农户与豪强因田地边界起争执,农户持有明确地契,本是有理一方,可豪强向知府行贿百两白银,知府便刻意偏袒,曲解地契条文,将农户的田地判归豪强。 农户不服上诉,官吏相互勾结,竟诬陷农户“诬告豪强”,杖责五十后流放边疆。 此类案件比比皆是,官吏不问是非曲直,只看钱财权势,有理无钱者难伸冤,有钱无理者有罪反变有理。 更有官吏主动罗织罪名,敲诈勒索百姓,如某地官吏察觉商户生意兴隆,便借口商户“偷税漏税”,查封店铺,索要巨额赎金,商户若不妥协,便会被定罪入狱,家产充公,官吏的刁钻狠毒令人不寒而栗。 灾荒赈济本是朝廷体恤民众的善政,却成了官吏敛财的良机,官吏们的刁钻贪婪令人发指。 明代中期后,各地灾荒频发,朝廷多次下拨赈粮赈款,可官吏层层克扣,到民众手中已所剩无几。 崇祯年间,陕西遭遇大旱,颗粒无收,朝廷拨赈粮十万石,省级官吏克扣三成,府级官吏再扣两成,县级官吏又私吞一半,最终发放到灾民手中的粮食不足万石,且多是发霉变质的粗粮。 官吏不仅克扣赈粮,还伪造灾民名册,虚报人数套取赈款,将百姓的救命钱据为己有。 更有甚者,官吏趁灾荒低价强买百姓田地,灾民走投无路,只能被迫贱卖产业,官吏则坐享其成,积累巨额财富。 百姓在生死边缘挣扎,官吏却借机牟利,其刁钻冷血,彻底寒了民众的心。 反观民众,始终秉持质朴本性,若非被逼到绝境,绝不会轻易反抗。 明代百姓常年承受赋税徭役,即便被官吏轻微盘剥,也多隐忍退让,只求安稳度日。 可当官吏的刁钻盘剥突破底线,百姓失去生计,走投无路时,才会奋起反抗。 明末李自成起义,正是因为官吏贪腐成风,赋税繁重,百姓流离失所,起义口号“均田免赋”直击官吏盘剥的痛点,才迅速汇聚百万民众。 可见,民众的反抗从来不是天性刁钻,而是官吏的刁钻压迫所致。 自古至今,民众所求简单,安分守己是常态;官吏手握权力,若失约束便易滋生刁钻贪婪。 官吏的刁钻是乱政之源,民众的隐忍是本分使然,这一史实早已被历代兴衰印证,也深刻说明治国当以治吏为核心,约束官吏权力,遏制其刁钻本性,方能安民心、稳国本。 记住,任何时代,刁的不是民众,而是官吏。如果执政者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终究会吃大亏的!



